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陕安委〔2022〕19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10-26生效日期:2022-10-26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陕和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做好今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当前生产经营单位将集中进入复工复产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转入旺季,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保持高度警觉状态,持续抓紧抓实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针对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新一轮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验收把关,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条件、安全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复产、安全防范不落实不复产、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应急管理处置不完善不复产的要求,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摸清复工复产企业底数,提前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认真履行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紧盯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煤矿要对标国家矿山局对我省综合督查指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突出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非煤矿山要加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要完善提升、运输和排水设备防冰冻措施,完善溜井的冰冻处理措施,严防坠罐、跑车、高处坠落等事故。露天矿山要加强防垮塌、防滑坡和防地质灾害等工作,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立即撤出作业人员;针对冬季低温雨雪等不利天气影响加强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应对恶劣环境的能力。尾矿库要加强冬季筑坝放矿管理,严禁冰层上放矿,严禁库内蓄水,加强排洪构筑物冻裂、淤塞、变形、漏水等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点车辆日常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南下通道、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道路动态监管,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特别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寒潮大风团雾频繁、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提前发布公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做好车辆疏导。消防方面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危险化学品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防范措施,突出重点工艺、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甲醇燃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油气管道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安全防护措施。烟花爆竹要加强对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防雷防静电措施,严禁超范围、超资质、超药量储存烟花爆竹,切实加强批发和零售环节(含临时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样品室存放含药样品,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四、抓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省安委办组织开展的三年行动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倒排时间、按期整改,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圆满收官;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评估验收工作。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查燃气场所未安装报警器及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等违法行为,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老化评估,全力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持续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对照自建房“四清一责任”台账,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聚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大类突出问题和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4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加快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要全面梳理辖区及行业领域2022年省级挂牌督办隐患治理情况和中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指出问题、省委省政府驻点督导组移交问题、安全生产领域“一查了之、一罚了之、一停了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夯实责任、闭环管理、按期整改。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建房和城镇燃气“百日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督导检查工作。

  五、加强灾害风险防范,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各地区要强化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雾霾、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加强风险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尤其是要做好边远山区的预警发布,确保信息到户到人,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台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致灾因素。加强冬季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地区、火灾频发地区的瞭望监测、地面巡护、飞机巡护;严格火源管理,加强节日祭祀用火、林区农事和野外用火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加强冬季取暖安全防范,以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学校、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民工宿舍、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和农村为重点,开展入户检查,严防煤气中毒事件发生。要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强化应急值守响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根据冬季工作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同地区相关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2024年修订)
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
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下水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9年修订)
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9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