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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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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太政办〔2022〕136号

颁布部门:太仓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2-10-09生效日期:2022-10-09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水平,结合国家和省、苏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面向“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建设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长三角地区“无废城市”示范样板。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系统谋划。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引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处置能力不均衡,以及产生、收运、利用、处置等过程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厘清部门职责,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精细管理,有效化解环境风险。三是坚持示范创新。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创新,构建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科技创新的技术体系,建设灵活高效的市场体系,健全协同推进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太仓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四是坚持共治共享。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落实、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建设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至2025年,在苏州市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全力配合苏州市建成国家“无废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持续加强。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固体废物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无废”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统筹固体废物综合管理

  1.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和省、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指标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协同增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群众获得感等方面,根据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指标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

  2.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探索联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搭建覆盖全市范围主要固体废物的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区域协同,健全信息互通、设施共享、联合应急等机制。

  (二)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绿色生产

  3.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开展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供应链建设。完善火电行业炉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自消纳等减量化路径,探索固废处置碳排放减量方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提高资源化属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处置等一体化监控管理系统。试点无废工厂、无废供应链、无废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园区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发展模式,构建“融合协同-再生循环”的绿色“无废”制造体系。

  4.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保障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提升废有机溶剂、废盐、重金属污泥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打造危险废物高标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典型示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应用,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管理,依托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评估,严厉打击非法填埋、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覆盖全市范围,为全市小量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便捷的就近集中收集服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响应机制、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促进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倡导绿色生活

  5.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倡导日常生活“无废”理念,多措并举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区域统筹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太仓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中端收运、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严格落实达标排放。依托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完善餐厨垃圾信息化收运管理体系,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油脂。配合苏州完成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建立收运系统、处置场地、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管理等多级信息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垃圾终端处理利用基地。

  6.探索再生资源高效应用。加快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

  (四)支持建筑垃圾循环再生,推广绿色建筑

  7.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强化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将符合条件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和绿色采购目录。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进工程渣土等主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落地。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8.构建建筑垃圾监管体系。根据《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完善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及监督等相关管理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协助推进苏州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住建、城管、生态环境、财政、公安交管等相关政府部门数据,健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实现对企业、车辆、人员、运输路线和最终处置等环节的全面监管。

  (五)提升农业废弃物利用率,发展绿色农业

  9.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建设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为契机,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秸秆回收比例,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探索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探索聚乳酸、聚丁二酸二醇酯等可降解材料的研发,探索推动农膜、农药包装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着力推动形成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新路径,建成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

  (六)完善“无废城市”体系配套,保障建设实效

  10.健全“无废城市”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重点聚焦五大类固体废物等结构性能力短板,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优化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11.健全“无废城市”市场体系。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推进落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创新资源循环利用市场化机制,融合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探索固废管理领域碳减排路径,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

  12.健全“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公安、城管、城乡建设、交通等部门执法协作,加快建立“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

  13.健全“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关注前沿科学技术,加强产学研对接,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以优化设施布点、合理配置设施规模、选取最佳可行工艺技术为导向,引导固体废物应用尽用,减少填埋量,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础上,实现固体废物处置行业全流程减碳。鼓励龙头企业搭建绿色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无废零碳”园区和工厂,打造“碳排放达峰先行区”。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根据《苏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方案中建设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太仓实际,细化方案,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任务,保障“无废城市”建设举措顺利落地。

  (二)持续推进建设。根据苏州市统一部署,全市科学统筹推进建设工作,明确指标要求,分解重点任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有机废弃物、危险废物齐抓共管,污染治理协同推进。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及时通过部门会商,现场调研,技术研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果、示范意义和优秀经验模式的提炼,积极推广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太仓经验”,打造工业固废高水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高水平精细管理,建筑垃圾和农业有机废弃物高水平循环利用的“无废”绿色发展新模式。

  (三)开展总结评估。根据苏州市统一要求,建设期间每年12月底前,对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2025年12月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果进行归纳总结,配合做好迎接部、省对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太仓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作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通过定期例会、调度通报、监督考核等方式协调推进建设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调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有机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从源头项目建设到末端处置利用全过程的规范管理。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无废”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培育社会“无废”文化。积极实践“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校园、无废小区”等“无废细胞”创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附件: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太仓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卫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郑丙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晨清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芬奇 市发改委主任

          李广耀 市教育局局长

          郁颖珠 市科技局局长

          方海宁 市工信局局长

          周淑亚 市财政局局长

          李  焱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陆  江 市住建局局长

          徐  彬 市城管局局长

          徐  勤 市交运局局长

          毛华乾 市水务局局长

          宣  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利民 市商务局局长

          严  浩 市文体广旅局局长

          周  纯 市卫健委主任

          沈玉其 太仓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伟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  静 市统计局局长

          张  健 市供销总社主任

          朱晓峰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夏  钧 市税务局局长

          林立彬 人行太仓支行副行长

          许  晋 苏州银保监分局太仓监管组组长

          严国强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夏远峰 太仓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

          朱  琼 科教新城管委会主任

          顾  强 城厢镇镇长

          王永伟 沙溪镇镇长

          宋  蔚 浏河镇镇长

          陈  颖 浮桥镇镇长

          张  杰 璜泾镇镇长

          陈  凯 双凤镇镇长

          邵  旻 娄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龚  迪 陆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作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玉其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太仓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林昀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承担建设任务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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