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分类管理筛选要求,我厅结合2021年度企业申报登记情况并征求各地市意见,确定了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925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60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3家(含125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12家小微收集平台、11家医废处置中心、75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及40家豁免类经营单位),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53家,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等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附件: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2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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