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淮河能源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中煤新集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矿安〔2022〕128 号),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1日
安徽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国发〔2021〕36号)、《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皖应急〔2022〕2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2021〕31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加强我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工作,依据《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矿安〔2022〕128 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视频识别、5G等技术,建设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安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模式向“互联网+监管监察”方式转变,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提升矿山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基本原则。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应坚持“统筹组织、业务引领,创新驱动、资源整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1.统筹组织、业务引领。省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统筹谋划推进煤矿项目实施,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开展建设。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统筹谋划推进非煤矿山项目实施,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辖区内的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实际工作需求,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实用好用为目标,促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实战效能。
2.创新驱动、资源整合。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IPv6、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项目建设中的深度应用,加强应急管理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安徽省煤炭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安徽省应急管理“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煤矿领域)、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非煤露天矿山边坡监测设施、非煤地下矿山“六大系统”设施等),最大程度发挥现有系统和设施的作用,实现建设资金的利用效率最优。
3.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依托安徽省煤炭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结合我省煤矿安全发展现状,逐步优化升级,全面提升煤矿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依托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分类、分步实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一张网”,并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完善安徽省煤炭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建设AI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实现业务系统健全完善、应用系统集中整合、数据资源集中管理、数据资源有效共享;通过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全省非煤矿山应急大数据系统和覆盖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对非煤矿山重点场所实现远程监测监控,对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级响应和快速处置,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及本质安全水平。
二、建设任务
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力争到2026年,完成全省煤矿、尾矿库、非煤地下矿山、边坡高度150米以上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兼具矿山安全管理、数据采集分析、监测预测预警等功能,构建地下矿山因顶板垮塌等快速救援通道,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煤矿项目。
1.建设AI视频违法违规行为智能识别辅助监管监察系统。
(1)煤矿地面关键点位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在煤矿的调度室、主井口、副井口、煤场出入口等地面关键地点、重要部位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2022年底前全省煤矿完成电子封条项目建设,2023年对该项目进行优化完善。
(2)煤矿井下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在重点煤矿的井下危险区域、井下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井底车场、马头门等关键地点、重要部位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2023年,各煤矿企业至少选择1处煤矿进行试点,2024年底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项目建设。
2.建设煤矿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
建设视频智能应急通信系统,遇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置时,实现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煤矿(井上下)进行视频会商,加快应急处置响应速度。2023年,各煤矿企业至少选择1处煤矿进行试点,2024年底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项目建设。
3.建设重大风险隐患智能识别分析及精确定位系统。
在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等重点煤矿的重要设备上加装智能用电融合终端,开展井下精准定位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煤矿重要设备的用电监测和对井下作业人员、重要机电设各的精准定位;结合前期建成的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煤矿风险隐患的早期识别和智能分析,督促煤矿企业提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并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精准度和时效性。
(1)煤矿重要设备用电监测子系统。在煤矿的矿井变电站、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副提升等重要设备上加装智能用电融合终端,实时监测煤矿重要设备的电流、电压、负载等主要数据变化。2023年,各煤矿企业至少选择1处煤矿进行试点,2025年底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项目建设。
(2)煤矿井下精准定位子系统。在重点煤矿开展井下精准定位系统建设,对井下作业人员实时精确定位,对井下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面超定员数量等违规行为及时报警提醒;对矿车、采煤机、掘进机等重要机电设备的位置和安全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反馈,及时发现违规操作、设备位移和车辆碰撞等风险,并发出预警;发生事故时,迅速确定井下人员具体位置,为精准快速救援提供支撑,提高救援成功率。2023年,各煤矿企业至少选择1处煤矿进行试点,2025年底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项目建设。
4.构建顶板垮塌快速救援通道。
2023年,与中煤科工集团等联合研制适用于煤矿井下坍塌段快速救援通道的技术装备,最快速度营救因巷道冒顶等坍塌性事故被困人员。
(二)非煤矿山项目。
2025年前建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子系统。建立非煤矿山基础信息库,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资质证照、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安全设施设计、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评价报告、应急预案及演练、相关人员及图纸等信息,可随时进行调阅查看。同时,选取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三维建模,结合各类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将地图、视频、数据进行融合,实现三维实景展示,更加直观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态势。
2.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在重点非煤矿山的采场危险区域、高陡边坡、排土场、尾矿库库区周边(干滩)、排洪设施、井下危险区域、井下皮带机头、机尾、井底车场、马头门等关键地点、重要部位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视频智能分析设备,实时动态监测现场情况,并实现对典型违章行为的分析预警功能。
3.风险综合监测分析子系统。采用物联网感知等先进技术,采集接入地下矿山环境监测数据、人员定位、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地压监测数据,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排土场监测数据,尾矿库坝体和排洪系统监测数据,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关键设备设施等动态监测预警、研判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基于GIS地图,在一张图上直观展示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企业的分布、统计情况和预警信息,支持查看非煤矿山企业的所有信息,同时可穿透查看企业内部场景以及监测监控信息。
4.风险智能评估和预警子系统。基于非煤矿山风险要素和综合监测数据,构建非煤矿山企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算法和模型,量化监测指标及其变化情况,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综合评估等。建立风险预警模型,进行专题分析及预警,建立非煤矿山企业风险评估维度,以安全指数的形式动态展示非煤矿山企业整体安全态势。自动生成风险预警信息,并实现风险预警信息一键推送,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的闭环管理。
5.非煤矿山“掌上通”APP。以PC端业务功能和数据为核心将可移动化的业务功能同步开发成移动应用,满足WEB端应用在移动端的一体化应用,为不同类型的用户提供便捷化专业化移动应用,实现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移动化、便捷化。包含政府安全监管掌上通和企业安全管理掌上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分别成立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统一领导推进系统建设工作。各煤矿企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企业项目建设。各有关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程,高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技术保障。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督促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及承建单位高质量完成企业端系统建设,确保联网数据质量。
(三)落实经费保障。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经费以企业和政府投入为主,省级通过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及“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煤矿领域应急系统建设等方式予以支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和管理。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