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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到期终止实施的通告

关于《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到期终止实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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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24-01-03生效日期:2024-01-03

《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实施。通过实施《实施方案》,科学引导了社会资本合理投资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优化调整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结构和布局;目前,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且适度富余,低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体系逐步完善。

  下一步,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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