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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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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20生效日期:2024-03-20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安〔2024〕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深安〔2024〕3号)等文件,结合我市人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具体措施和深圳市75条具体举措,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着力消除由于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安全事故隐患,着力整治全市人社领域突出的隐患问题,在责任体系、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安全基础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强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人社系统高水平安全支持保障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全市人社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安全投入投向更加科学合理,2024年基本消除历史遗留安全方面问题,2025年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2026年系统治理形成常态化机制,安全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分工

  (一)综合统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见效。各区(新区、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等情况,进一步细化本辖区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责任分工。依托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据《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等,局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具体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和局属各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果。

  责任分工:局人事处组织落实,其他部门配合落实。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判安全生产风险,部署局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组织落实,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人事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重点配合落实。

  3.落实《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根据局“三定”方案及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统筹制定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配合市安委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责任分工:各部门依职责组织落实。

  4.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其他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起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监管责任,坚持业务和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责任分工:各部门依职责组织落实。

  5.安全管理人员、重点部门岗位和一线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责任分工:各部门依职责组织落实。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源头整治

  6.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效,及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按照“一图两清单”持续推进“一线三排”工作,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重点推动监管企业(机构)、技工院校自查自改常态化,适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逐步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各部门依职责组织落实。

  7.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消防工作决策部署,聚焦老旧建筑、人员密集、电负荷大等突出风险场所,分阶段科学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升级改造,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治理和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分工:各部门依职责组织落实。

  8.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配合开展施工作业单位及人员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责任分工:职建处组织落实。

  9.强化房屋和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御机制,杜绝违规建设、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责任分工:各项目单位组织落实。

  10.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督促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安全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自查自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管企业(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技工院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分工: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组织落实。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三防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局职责范围内的“三防”工作,指导、协调、推进主管行业(领域)落实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各项防御措施。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组织落实。

  12.加强对人社部门所属或运营管理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点、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以及社保办事大厅、考试培训机构、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保障人社对外服务场所安全运转。

  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依职责组织落实。

  13.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责任分工:劳关处、执法处(信访处)组织落实。

  (三)突出重要节点安全风险防控

  14.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三防”责任人上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市人社领域安全稳定。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组织落实,其他各部门配合落实。

  15.科学制定全局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适时组织局领导督导检查,增加节假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抽查频次,提高现场突击检查效力,督促局各有关部门和监管企业(机构)、技工院校采取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重点组织落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16.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指导技工院校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顶岗实习前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

  责任分工:职建处、技管处组织落实。

  17.严格落实各项技能大赛、创业创新大赛、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安全防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准管控,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责任分工:职建处、技管处、技评处、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考试院组织落实。

  18.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劳动争议激增风险,加大争议调处力度,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责任分工:仲裁院、执法处(信访处)组织落实。

  19.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用工监管。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责任分工:劳关处、执法处(信访处)组织落实。

  (四)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配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培训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考量指标。

  责任分工:局人事处组织落实。

  21.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预算,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

  责任分工:局财务处依职责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2.加强风险研判,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防范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组织落实。

  23.规范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效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风险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组织落实。

  2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市有关单位对在安全生产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分工:人才处组织落实。

  25.落实国家、省、市督办事项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配合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约束措施。

  责任分工:工伤处、社保局组织落实。

  26.依法推动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依法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伤预防费用,加大工伤预防投入。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责任分工:工伤处、社保局组织落实。

  2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全面实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和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消防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做好安全专题培训、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各级、各单位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及监管企业(机构)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技工院校师生安全综合素质。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组织落实。

  28.及时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报道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推送安全防范常识,曝光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调宣处组织落实,数据管理中心配合落实。

  29.严格过程管控,适时组织“回头看”,按要求及时向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报送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市场处、职建处、技管处、社保局、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公共就业中心、职训指导中心组织落实。

五、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部署、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细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到岗到人。局各有关部门、各区(新区、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和本行业、本单位实际需要设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落实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督导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态跟踪,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督导调度机制,将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内容,定期督导检查、研判调度,及时研究情况、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区(新区、合作区)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资源保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三年行动的支撑保障,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制约安全生产和消防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配齐配强力量,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三年行动列入本部门近三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三年行动纳入人社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层层部署推进,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动态研判、信息汇总、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将应急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跟进三年行动进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导,对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进度要求抓措施落实,切实强化环节把控,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逐步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网站、公众号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积极宣传报道三年行动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正向宣传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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