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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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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通政发〔2024〕20号

颁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7-26生效日期:2024-07-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本市碳达峰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统筹实施、分类施策,节约优先、重点突破,双轮驱动、共同发力,防范风险、先立后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南通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林木覆盖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美丽南通建设不断深入,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六大行动”。

  (一)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

  1. 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科学统筹陆域和海洋经济协同发展,以沿江、沿海为主要发展轴,以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园区为经济发展主阵地,合理优化市域生产力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重点打造船舶海工、高端纺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聚焦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到2030年,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50%和45%以上。综合应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环境承载要求和安全保障标准的存量过剩产能转移搬迁、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以提升能源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低”项目,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提档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导向,支持钢铁、化工、建材、纺织、造船、机械装备等重点行业开展转型升级,实施行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制造模式转变。鼓励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加强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拓宽废钢回收和流通渠道。化工行业,严控低端产能,瞄准能耗低、市场好的高端化工新材料,积极发展新型技术。建材行业,加快推动产品提档升级,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伸从材料到制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探索构建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碳足迹追踪与碳核算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大力实施工业节能降碳。持续推广先进适用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淘汰低效设备。实施能效领跑行动,持续挖掘各行业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突出铸造、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资源投入产出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快推动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优化布局和绿色运行。探索打造一批零碳智慧企业、零碳智慧园区。(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从源头做好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动态用能监测和管理。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深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综合运用结构型降碳、能效型降碳和替代型降碳措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风电方面,有序推进近海风电场建设,全力打造南通海上风电基地。统筹规划深远海风电发展,利用南通海洋及风力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稳妥开展深远海风电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达到705万千瓦以上。光伏方面,坚持集散并举,促进光伏复合利用,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试点为契机,全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其他方面,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科学规划生物质直燃发电;探索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打造“绿氢生产基地”与“氢能关键装备基地”,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一体化发展;合理开发我市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充分挖掘海安市、如东县等地优质地热资源的温度梯级利用优势。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保持天然气适度增长。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创新电能在农业、工业、交通、社区、家庭的应用场景,远期通过电力供应脱碳化,持续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比下降到55%左右,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50%以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完成省定目标。(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增强天然气储备能力,打造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站基地,积极争取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完善天然气运输设施。做好应对尖峰负荷、极端天气等情况下的应急保供预案,提高电力系统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有效保障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可靠运行,持续提升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和调控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提升系统综合调节能力,不断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资规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引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建设绿色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1. 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南通新机场、通州湾新出海口、北沿江高铁、通苏嘉甬高铁、如通苏湖城际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集航空、铁路、公路、轨道交通为一体,高效衔接、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枢纽,提升交通运输网络效能。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优江拓海,进一步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集约化的运输方式,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江海河联运,构建便捷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形成集约化配送模式,统筹规划建设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构建绿色低碳、便利高效的城乡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铁路和水运集疏港比例超过95%,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0%,全市内河集装箱运量比2020年翻一番。(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和设施应用。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强化营运车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港作和施工机械,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统筹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装备的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供给网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绿色出行“城市大脑”、智能充电综合管理平台等,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市交通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南通机场集团、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绿色出行新风尚。深入开展全国绿色出行城市、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慢行系统等设施建设,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无缝换乘,推动“轨道+公交+慢行”网络融合发展,构建多层次、多模式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化、综合性治理拥堵,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以数据衔接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发展共享交通和慢行交通,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成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主城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1. 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落实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穿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杜绝大拆大建。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和城市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均衡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探索提升农业农村碳汇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提升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倡导绿色设计,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发挥绿色设计引领作用,城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引导小区形成人居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智能化提升的综合改造模式,提升居住品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加强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到2025年,新建高品质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综合一体化应用。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示范和应用,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大力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1. 建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创新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形成适于科技资源配置和流动的体制机制。探索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组织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互相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市“产业创新紫琅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完善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加强风电、光伏和其他新能源、储能装备、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低碳冶金、零碳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面技术攻关。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围绕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开展技术攻关。围绕智能车联网及信息控制系统等加强技术攻关,支持南通(崇川)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碳达峰专业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南通大学等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依托国家、省科技专项资金和各类社会资本,集中力量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低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创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大力培养绿色低碳领域科研人才,加快引进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市科技局牵头,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深层次、全方位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变革,展现江海南通绿色发展之美,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1.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坚持沿江、沿海、沿河“三沿”联动,持续优化生产力布局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大力推动绿色消费,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打造美丽南通样板,加快江海河湖水系生态廊道建设、造林复绿,着力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坚决守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构建生态绿色廊道。更大力度“砸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深化重点片区生态修复,打造市区滨江片区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段。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水环境、大气、土壤治理,防控重大环境风险。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全员思想认识转变。强化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和科普,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教育引导,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碳达峰、碳中和展区,注重青少年低碳知识普及和行为习惯培养。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组织多样化的绿色低碳生活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碳达峰目标实现。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等电价政策。推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南通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市场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电力等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区域性LNG交易中心。积极鼓励绿电交易,着力拓展区外清洁电力渠道。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绿色低碳科技项目落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低碳合作。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管理。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低碳合作,积极参与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益、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扩大新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南通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要做好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和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科学制定本地碳达峰工作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加强调度和协调,确保各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按年度将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拥抱低碳生活、支持绿色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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