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四方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由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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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四方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由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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