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1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9〕2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从2009年9月份开始至2012年底结束,分为准备、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应用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9月—2010年10月)。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普查试点、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编制行政区划代码、经费筹措及物质准备。 (二)普查登记阶段(2010年11月)。普查现场登记、复核、质量验收。 (三)数据处理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8月)。普查资料编码、数据录入、审核、编辑、数据汇总和上报。 (四)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1年9月—2012年12月)。发布公报、编印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人口数据库、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和工作总结表彰。 三、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普查的实施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已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隋忠诚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普查机构,并设专人负责。 (二)积极配合。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培训、摸底、入户调查、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和综合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企业名录;市计生委、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区人口出生、死亡基本情况;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区划遥感影像图、界线矢量文件和电子地图。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军队、武警、监狱、大中专学校等集体居住的人群由驻长部队、武警、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人口普查;市公安局、市外事办公室负责提供普查时点外国籍、港澳台驻长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宣传动员。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户外宣传栏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普查人员的抽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市)区、开发区负责选调和配备,并做好培训工作。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要服从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安排,选送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并保证普查期间原单位的各种待遇不变。同时,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志愿者积极参加普查工作。 (五)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违反统计法规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对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 全市普查基本结束后,公布主要数据。建立人口数据库和人口地理信息系统,编辑出版普查年鉴等资料,深入进行课题研究,全方位开发和利用普查资料。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