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3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安顺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贵州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0〕40号)精神,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为工作重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小火亡人”、“较大火灾”和“火烧连营”等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联系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待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按照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行业主管督办制度。 三是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及时组织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办公、生产、住宿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四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要落实考评问责,对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消防工作每年组织考评,奖优罚劣,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要明确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建立消防经费增长机制,有效解决财源保障不力与建设任务繁重的矛盾,确保消防业务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推动消防经费保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相关经费,加快推进部队营房建设,并按照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实现县县有公安消防站目标。紫云县消防站建设要确保本年内投入战备执勤,黄果树管委会要在本年内启动消防站建设。 (二)突出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要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努力形成行业部门协作合力,制定分类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单位法人和重点人员培训,开展达标考核。确保抓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要形成工作合力,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单位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要通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现社会单位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促进整个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三)突出打牢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2010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同步组织实施;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 三是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农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或多户联防制度,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四是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自防自救机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步投入,同步推进,实现有消防组织、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消防队伍、有消防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的“八有”目标。 (四)突出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针对当前全市消防执法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重视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从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创建和软、硬件建设入手,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服务化、阳光化、网络化、公正化的执法工作机制建设。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备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勤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要发动全社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四、工作步骤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做好部署,2010年上半年,完成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 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四个责任”。开展“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召开相应行业部门的联席会议,多渠道保障基础设施经费。结合半年目标责任考评,开展对各县区、行业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专项检查,确保全市扎实有效地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 2010年,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要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召开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题培训会,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完善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考核评定标准,实行人员密集场所等级管理。全面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在市电视台、日报等媒体开设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完成“四大任务”好的经验做法,跟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行政执法,掀起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热潮。2011年,制定完善相关目标责任书,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各县区、行业部门、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确保三年内落实全市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升社会单位实现“四个能力”。 (三)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社会共担,消防安全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建立完善以法律责任为核心,以政府责任为龙头,以行业、单位责任为重点,以公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消防工作“责任链”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情况纳入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联动,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系统、部门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公安部门要尽快出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奖惩办法,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运用多媒体课件、远程视频督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依靠社会单位和群众力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典型带动,整体推进。 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养树立“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典型,加快推进各类试点建设,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通过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大水、电、路、房、灶等改造力度,充分利用项目经费利民惠民,重点解决10户以上连片茅草房等防火基础薄弱方面的问题。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将严格问责,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