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膀胱炎、慢性放射性膀胱炎及放射性膀胱瘘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性或事故性照射所致的膀胱损伤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06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放射性膀胱疾病(Radiation bladder disease)是由电离辐射所致的膀胱粘膜充血、水肿及溃疡出血、上皮细胞萎缩等损伤及其主要并发症。
3.2 血尿(Hematuria)正常人尿液中无红细胞或偶见个别红细胞。如离心后每高倍视野红细胞超过2个,或收集3小时尿作尿沉渣细胞计数,男性每小时红细胞排出数大于3万,女性大于4万,均视为血尿。出血轻者尿色正常,须经显微镜检查方能确定,称镜下血尿。重者则尿色呈血色,称肉眼血尿。
3.3 粪尿(Fecaluria):肠道内容物进入膀胱称粪尿。
3.4 气尿(Pneumaturia)肠内气味进入尿中也可能是由于膀胱内产气菌感染引起。
4 诊断原则
放射性膀胱疾病,必需根据照射史、受照剂量(有个人剂量档案)、临床表现和膀胱镜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因素所致疾病方能作出诊断。
5 急性放射性膀胱炎(Acute radiation cystitis)
5.1 诊断标准
5.1.1 剂量阈值:分次照射膀胱累积剂量>30Gy;一次照射和等效一次照射膀胱剂量>12Gy。
5.1.2 临床表现:照射中或照后4~6周,出血与感染性膀胱炎症状相似的临床表现,如尿频、尿急、尿痛有时出现血尿。尿常规检查红细胞数增多,白细胞也可能增加,蛋白(+)、无脱落癌细胞。持续数天至数周症状逐渐消失;受照剂量较大时,可逐渐转为慢性放射性膀胱炎。
5.1.3 膀胱镜检查:粘膜充血、水肿及毛细血管扩张。病变部位主要在膀胱后壁三角区附近。
5.2 处理原则
5.2.1 脱离射线,加强营养,禁食刺激膀胱的食物,多饮水。
5.2.2 对症治疗:泌尿灵、尿通宁口服。
5.2.3 防止尿路感染,必要时抗生素治疗。
5.2.4 补充铁剂及止血剂治疗。
6 慢性放射性膀胱炎(Chronic radiation cystitis)
6.1 诊断标准
6.1.1 剂量阈值:分次照射膀胱累积剂量>50Gy;一次照射或等效一次照射膀胱剂量>16Gy。
6.1.2 照后6个月以上,平均2~3年逐渐发展成为慢性放射性膀胱炎,按下表作出分度诊断。
(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