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贸委关于三明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市经贸委制定的《关于三明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三明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专项规划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
前 言
“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较大的成就。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污染比较严重等问题已成为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是我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5〕40号)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编制《三明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专项规划》,使之与其它有关规划相衔接,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三明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248亿上升到2005年的392亿,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五位,按可比价格,四年平均增长率为9.5%;人均GDP由2000年的9285元增加到2005年的14850元。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2005年的24∶39∶3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3.4%,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9%,外贸出口总值年均增长33.8%。
“十五”期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得到改善,逐步实现小康。200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71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8.9%,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5.7%。生态与环境建设步伐加快,荣膺中国旅游城市称号,泰宁国家地质公园进入世界地质公园行列,环境保护的各项指标好于预期。三明市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唯一的试点,获准成立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同时,三明市被确定为福建省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我市具备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的基础条件。
组织保障。三明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组织编制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专项规划,并初步确定了行政主管部门,为三明市全面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初步的工作思路。
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工作基础。多年来,在节水、节能、节材、环保、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分工业产品的物耗、能耗进入国内先进水平;各类炉渣(包括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达70%;煤矸石大量应用于发电和建材生产;清洁生产的工作成效,使三明市被确定为福建省清洁生产试点城市。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基础和经验。
社会基础。社会公众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普遍加强,对产品和消费的环保与绿色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媒体对循环经济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方面,已经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
经验借鉴。兄弟省市开展的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尝试和探索,浙江富阳市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工作等经验,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按照三明市委提出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三明市提升为带动内陆、连通沿海、沟通周边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将是矛盾凸现期。加快发展仍然是“十一五”期间的主题,可持续发展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十五”期间经济运行的各种特征仍将在一定时期持续存在,经济增长方式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模式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可持续发展面临日益加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资源瓶颈的制约日趋严重,可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市一次能源匮乏,无油、无气,缺少烟煤资源,2005年地产一次能源的自给率仅为59%。预计到2010年,全市能源总需求将达到1097万吨标煤,其中原煤930万吨,成品油65万吨,一次能源的自给率将下降到47%,供给形势严峻。国际国内能源价格仍将延续大幅上涨的状况,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十一五”期间,三明市的经济运行格局将有所改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越来越大。工业化进程对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的促进作用将更加凸现。生态省建设的全面推进,使生态环境质量将趋于优化。但是,“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对环境的承载将产生更大的压力。
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既要持续经济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又要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就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我市经济发展主动融入到国内省内大环境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在生产环节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消费环节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与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废物资源化水平,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发展循环经济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企业竞争力。资源利用率低、单位产值能耗高、产品环境友好度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增长、地区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的主要障碍。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使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积极开展绿色战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根本性转变。
发展循环经济能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分别比2000年翻一番,2010年生产总值突破62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3500元。如果继续延续传统的发展模式,环境负荷(资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将成倍增长,是环境容量所难以承受的。我市经济要保持快速增长,必须在有限的资源供应量和环境承载力的条件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高效、永续利用,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和谐,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是减少污染、改善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三明市是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原材料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造成的结构性污染比较严重,长期以来解决环境问题主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治理方式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只有从发展循环经济入手,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遵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经济模式,健全和延伸产业链,减少废弃物排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正处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初级阶段,仍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
经济增长方式以粗放型为主。我市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科技创新水平不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不快,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水泥、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仍占据重要的地位,行业技术水平不高。一些小水泥、小造纸、小冶炼等高耗能、低产出的项目未能全面得到有效控制,成为我市结构性污染的主要原因。
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短,集聚水平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企业规模小,多数是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小型企业。多数企业属于原材料加工企业,产业链短,深加工程度不够,资源存量无法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企业整体分布比较零散,企业间关联度低,产业链延伸不够充分,产业区域吸附能力较弱,形成规模优势和明显集聚效应的产业不多,发展循环经济缺乏规模支撑。
资源综合利用率低,资源严重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我市的工业企业多为高耗能、重污染型,一些企业耗能大,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落后,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部分工业产品单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三废”物资还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成本高,对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认识还不足,成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障碍。
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负荷沉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2005年全市工业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8.23万吨、2.06万吨,比2000年增加114%和11.9%。导致部分地区已超过环境自净能力,酸雨面积扩大,市区空气属中度污染。水环境污染仍然严重,沙溪河三明、沙县段水质呈现富营养化趋势,超标严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森林结构不尽合理,低效次生林多且造林树种单一。企业产品环境友好程度总体水平不高,城镇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急剧增加,城市生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集中处理能力不足。危险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处置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作为福建省重工业基地,三明市的工业企业多为高耗能、重污染型,能源消耗大,环境问题突出。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水泥企业74家,年水泥粉尘排放量近5万吨,给环境带来极大影响。个别地方矿产资源无序开发,造成局部地区水土流失,洪涝灾害频繁。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秸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农村面源污染成为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局部流域和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同时,现阶段仍存在着一些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认识上的局限。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对循环经济的科学内涵缺乏正确认识,狭义理解循环经济,把循环经济局限在环境和生态保护上;个别地方和部门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思想观念滞后。一些国家优惠政策难于落实。国家虽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目录和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减免税收的政策,但由于我市符合目录和条件的企业产品较沿海地区多,而整个地区税源又比沿海地区少得多,给企业产品的申请认定和退税等带来较大的困难。
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有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评价体系、执法体系尚不完善;重政策制定、轻政策执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管理运行体制不健全。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力度不够,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尚未将发展循环经济内容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难以推行。
企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不少企业还没有真正走上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的道路,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仍保持主导地位;企业开发、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的积极性和能力不足。
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发展循环经济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不足;政府专项引导资金有限,对重点项目、示范工程的扶持力度不强;企业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力支持。一些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都比较落后,要进行节电治污等方面的改造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许多企业显得力不从心。
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薄弱。以节约资源、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为特征的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完善,发展循环经济最关键的开采技术、环保产品技术、节能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装备水平不高,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的一些关键技术还有待不断创新和突破。
信息支持体系不完善。尚未构建科学的循环经济信息支持体系,未能有效地对全社会物质流、能量流进行监控和管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调控政策与措施。有关信息交融不顺畅,不同产业和不同企业间无法构建完整的物质交换链。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工作中心,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项目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节能、节材、节水、环保和清洁生产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循环利用,多层次、全方位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发展,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3.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针,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机制、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4.坚持技术创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选准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先领域,抓好示范推动,有层次有系统地由小循环向中循环、大循环经济展开;
5.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任务,着眼中期目标,放眼长远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现有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通过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产业链的整合,部分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把生态设计、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融为一体,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节水等主要指标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得到完善,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工农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成效,通过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小循环、以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为重点的中循环、以社区和城镇为重点的大循环,从根本上改变工业和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城镇建设更加符合其固有的生态性质,环境更加优化;建立一批循环型工业(农业)园区、典型企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旅游基地;建成一批资源再生产基地,形成资源藕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发达高效的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经济社会体系,初步建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深化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到“十一五”末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规模以上企业达80%以上;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初步建成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建设以三钢集团公司为主体的生态钢铁工业系统的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工农业示范园区内基本实现生产生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万元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9%,即从2.18吨标煤/万元下降到1.77吨标煤/万元;火电、钢铁、合成氨、水泥等高耗能工业产品的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扶持一批以工业固体废弃物开发利用为重点的环保企业,使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率达7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
——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取水量降到120立方米,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灌溉用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
——积极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实现造林——加工——剩余物利用——再加工的完整的行业循环利用链,森林覆盖率保持76.8%。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万元GDP能耗明显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工业企业普遍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资源使用减量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生活消费节约化。完善循环型社会支持体系,全面建成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四)发展重点
1.区域发展重点
根据三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结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不同特点,按行政区域划分提出区域发展重点。
梅列区:围绕“优三壮二精一”和工业兴区发展战略,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重点培育和壮大机械及汽车零配件、冶金及压延加工、农林产品加工三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集聚能力,扶持发展化学工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以三钢集团公司为龙头,建立虚拟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突破地理位置限制和行政区域限制,延伸配套冶金系列产品加工产业链,综合利用矿渣、炉渣、煤气等下游产品,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元区:依托资源、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加快发展机械、林产、食品三大产业,培育壮大生物产业,使之成为新兴主导产业,初步形成特色的工业产业链、企业群、产品类,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着力打造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以入住高科技生物产业企业为主,形成绿色环保、科技带动、产业延伸的循环型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
永安市: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加快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资源利用率,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智胜公司热电联产、金银湖余热发电、热西地热资源开发等项目的建设。突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生物多样性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无公害农业。
明溪县: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加强对生物医药、矿产、煤炭、林竹、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着力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配套的苗木繁育和种植基地,做大做强南山农业示范园区,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传统农业向循环经济农业的转变。
大田县:培育发展建材水泥、冶铸及机械加工、轻纺服装三大产业集群。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围绕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和大型项目,延伸产业链。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建设煤矸石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材水泥行业要积极利用粉煤灰和各种工业废渣,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废物的排放。
将乐县:培育壮大电力、电子、林产、矿产、机械五个支柱产业。主动承接沿海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以及三明市“3+1”产业延伸,加快循环型工业发展。建设10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50万亩笋竹两用林基地、76万亩生态公益林基地、6000万袋食用菌栽培基地和优质果蔬基地、优质烟基地,推进农林循环经济的发展。
宁化县: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推广丘陵山地综合开发、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开发模式。培育发展林产加工、针纺服装以及特色食品加工三大产业集群和钨矿开采、冶炼产业,发展生态效益型工业,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企业间的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建立产业集群内上下游资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清流县:重点培育氟化工业、林产工业、纺织工业、生物制品、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主导产业;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特色矿产品及林产品加工、轻纺工业和新兴红色生态旅游区。重点建设集种苗选育、技术开发、产业化经营、生态观光为一体的中国南方特色花卉基地和珍稀苗木基地和以灵地、李家为中心的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省级园林式乡(镇)2个,园林式村庄1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
沙县:按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县的要求,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发展林产加工、金属及机械加工、生化产业,着力抓好金沙园工业园区和金属、木竹、纺织三个特色产业集中区建设,通过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提升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提高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藕合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的排放。重点建设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扩大废旧橡胶制品的回收利用范围,开辟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新途径。
泰宁县:积极参与全省全市主导产业链的分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食品。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把泰宁工业园区建成集工业、商贸、科技、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新型循环型工业园区。加快建设以泰宁国家地质公园为中心的循环型旅游业,建设海峡西岸自然生态一流的旅游县、独具魅力的文化县、最佳人居的生态县和和谐发展的小康县。
建宁县: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发展造纸、食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主业,带动上下游衍生项目建设,拉长产业链。重视工业原料林基地和果子、莲子、种子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护笋养竹效益。推广“以竹代木”,提升竹木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尤溪县:加快矿产、林产、纺织三个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矿产工业应着重抓好铅锌矿、石灰石矿、黄金矿等矿产的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尾矿、矿渣利用,提高综合开采率。抓住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有利时机,以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推进园区建设。
2.产业发展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要求,规划产业发展,构建包括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在内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的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农业
——大力推进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为目标的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致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农林、农(林)牧生态农业,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构建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
——加强农业清洁生产,全面推广“粮—经—饲”、“猪—沼—果”和“稻—萍—鱼”立体种养模式,实现种植业与畜禽养殖业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控制面源污染,实现农业生产过程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无害化,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种养加”一体化与废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促进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资源循环利用。推广畜牧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实现传统畜牧业向“资源—畜产品—再资源化”的现代畜牧生产过程转变,实现农业生产的区域循环。
——大力推广各种水生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和食物链结构合理的发展模式,如池塘混养模式、鱼虾贝藻兼养模式、基塘渔业模式、稻田养殖模式、渔牧综合模式等。加大农业生产与加工过程中的废物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资源化率。
——加强林业资源多层次循环利用,鼓励开发林业综合利用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及产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林业生态体系,促进速生丰产用材林与定向培育原料林基地、笋竹基地、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花卉种植业以及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工业
坚持发展与调整相结合,限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鼓励发展低消耗、高收益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工业结构和产品优化升级。培育和发展冶金及压延业、机械与汽车零配件制造业、林产工业三大产业集群,改造提升纺织、建材、化工三个传统产业,扶持壮大生物制品、特色食品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三个新兴产业。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产业的生态化转变,提高上下游企业的关联度,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构筑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实现物质与能量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废物排放。
——大力开展产品的生态设计,研制开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通过产品的升级换代,突破绿色壁垒,提升市场竞争力。
——实施各种工业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加快高耗能行业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
——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加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推广无废和少废的生态工艺,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的转变,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在火电、纺织、石化、造纸、钢铁、啤酒六大耗水行业全面推行中水回用。
——研制开发清洁生产技术、节能技术、节水技术、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无废少废工艺、废物再生循环利用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区域层次示范的综合效应,幅射全市。建设一批循环型工业基础设施,集中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加强工业“三废”的资源化利用,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以冶金、建材、能源、化工等产业为载体,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产业。扶持发展工业、农业、消费领域的废物回收利用的非竞争性产业建设。
服务业
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提升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建立符合服务业发展的清洁生产体系和绿色认证体系。扶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建立和完善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建立资源动态管理系统、技术集成信息系统、分销管理和客户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电子产品废物回收利用系统,完善资源共享系统和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信息监控体系。加强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绿色物流业,构建与发展绿色物流框架,推进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和发展生态物流产业,提高配送效率,减少物流活动中的废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A级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调整生态旅游消费模式,积极推广环保的适用技术,增强旅游资源的承载力。建设北部山湖洞生态度假旅游区、红色旅游区和西部客家苏区文化旅游区。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推行绿色经营,形成一批生态旅游点。完善旅游容量和客源调节、生态和文化保护、旅游市场维护管理等支持保障措施,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整合传统商业资源,鼓励商品贸易、餐饮住宿企业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与设备,提高现有仓库、冷库的利用率,实行绿色经营,创建绿色流通企业、绿色服务企业。
三、主要任务
全面建设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发展环保产业;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强化企业资源和环境管理,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大力促进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认证;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示范工程。
“十一五”期间,着重从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合理利用水资源、循环型农林产业和循环型旅游区建设等六大领域入手,依靠技术创新,以项目为基础,通过示范推动,推动循环型城市、循环型工业园区、循环型企业、示范项目等示范工程建设。
(一)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转变。建立综合经济能耗指标统计,加强对经济活动中的循环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环保产业,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重点做好五个环节的工作:
1.资源开采环节,提高综合回收利用率
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水平,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等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煤炭行业重点发展高产高效矿井,关闭非法开采、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减少开采损失;金属矿产行业重点加强中低品位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和矿业废物的再生利用,开发新的矿物分离、富集与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矿物加工利用的新突破;非金属矿产行业重点发展低品位以及残矿的资源化利用,发展共(伴)生非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2.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
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火电、煤炭、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施主要资源消耗定额标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
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推行节约用材,限制耗材严重、低水平利用的生产行为,鼓励对林区“三剩物”的利用,加强木材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木质材料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木材替代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大力节约包装材料,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禁止过度包装。
进一步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减少破损率、节约包装材料。加快新型建材的发展,推广使用各类绝热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3.废物产生环节,加强循环利用
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
加强对冶金、化工、火电等行业产生的废物综合利用。重点发展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强粉煤灰、煤矸石、石材废渣等在制造水泥以及新型建筑材料方面的应用。建立一批上档次、有规模的新型建材生产示范基地,利用各种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各种新型建材。推广大掺量和高附加值利废建材技术,发展规模化和产品多元化的利废建材企业。
对具备较高发热量的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鼓励规范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同时对现有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综合利用率。鼓励发展电厂脱硫石膏、化工磷石膏等合成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
加快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到2010年,全市所有城市和县城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加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综合治理,促进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提高畜禽制品加工企业的综合利用水平,有效利用各种下脚料,减少废物处置量。
4.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市场秩序,根据不同资源的不同特性,研究建立相应的回收模式。以报废机动车、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鼓励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化进程,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交易、分拣、加工基地,并以此为中心,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
建立废纸、废旧轮胎、电子产品废物等回收利用网络,建立固体废物循环交换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废物信息交换平台,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化进程,有效开展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再利用,建立回收利用特许经营管理机制,扩大经营规模;完善经营产业链,提高回收利用率。
推广垃圾发电。综合考虑本地垃圾产生量,建设规模适度的垃圾发电站。
5.消费环节,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全社会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识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和正确消费意识,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制定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工作方案,倡导办公用品的高利用率和资源化。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把节能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建设绿色社区。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在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创建环境优美、自然和谐的绿色社区。
(二)节约能源
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全市确定60家能耗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行动,有重点地选择和扶持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大力推广各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加快高耗能行业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改造,降低能耗。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标准,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的高耗能企业,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促使工业结构和产品优化升级。到“十一五”末,火电、钢铁、合成氨、水泥等高耗能工业产品的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工业产品综合能耗明显降低,达到我省重点行业主要工业产品的能耗指标。全社会万元GDP能耗下降19%。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改造
改进工业锅炉燃烧装置和炉型结构,采用循环硫化床等高效、洁净燃烧技术及新型筑炉材料等更新改造工业锅炉;水泥行业采用干法回转窑逐步淘汰机立窑,玻璃行业推广窑炉全保温技术,陶瓷行业推广新型节能辊道窑。到“十一五”末,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的热效率分别提高5%和10%。
2.区域热电联产与余热余压利用
鼓励实行区域热电联产,单台35吨/时以上的工业锅炉应尽可能实行热电联产,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实现热、电联供或热、电、冷三联供,将现有分散式供热工业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钢铁行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和高、焦、转炉煤气回收利用等技术;水泥行业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中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实施冷凝水回收及锅炉压差发电技术;化工行业鼓励开发余热利用技术。
3.节约和替代石油
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鼓励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排气量1.6升以下的出租汽车,加快醇化类燃料推广和煤炭液化工程实施进度,发展替代燃料;对冶金、火电、建材、化工等行业实施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代油改造工程;积极开发煤化工、生物质化工和天然气使用技术,减少石油消费;对燃油锅炉和窑炉实施洁净煤替代改造,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型锅炉和窑炉,节约燃油,减少污染。
4.电机系统节能
淘汰落后低效电动机,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电动机;推广变频调速等先进的节电技术,实施系统优化改造。通过改造,使得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每年提高1%以上。
5.建筑节能
实施《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以节电为主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采用变频调速技术;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等,逐步淘汰粘土类墙体材料;到“十一五”末,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
6.绿色照明
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光源,推广城市照明节能技术,重点抓好市政路灯、公园灯、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节电改造,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照明技术。“十一五”期间在市区完成采用微机监控系统对原路灯系统进行控制转换工作,实现城市照明在现有基础上节电20%,公共场所全部淘汰白炽灯,农村照明灯具60%采用节能灯具。
7.政府机构节能
制定政府机构节能政策、目标,组织编制政府机构能源管理办法、节能指南,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重点对政府机构建筑物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要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
到2010年市直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耗能在2005年基础上均降低20%。
8.能源系统优化
在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在重点耗能行业选取若干企业作为综合系统节能示范,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十一五”期间,在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火电等行业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降低企业综合能耗,到2010年,能源系统效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9.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做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工作。拓宽太阳能开发和应用领域,加快新建住宅楼太阳能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结合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农业发展、工业有机废水处理等,建设一批上规模的沼气工程,加快农村户用型沼气建设,提高沼气利用水平,改善农村能源消费品种。
10.监测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节能监测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监测(监察)工作。
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节能重点监测,推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与用能相关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主要耗能产品实行用能定额管理;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充分利用节能信息平台,加强节能技术服务。
(三)清洁生产
认真执行《三明市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意见》,大力促进清洁生产,按照市政府生态兴市的要求,努力构建三明市清洁生产示范城市。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适应循环经济建设要求的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网络;加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把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促进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到2010年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
1.制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方案
鼓励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促使企业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在石化、建材、电力、造纸、啤酒、医药等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以及漂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较为集中区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攻关,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积极推进三明市清洁生产试点城市的建设,树立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为全省加快清洁生产积累经验。
2.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培育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开发与推广、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提供服务。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审计,到“十一五”末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80%以上。
3.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特别是出口加工型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2010年底前,规模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重点完善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的废水处理。化工、建材、造纸、冶金、医药、啤酒、纺织印染行业以及畜禽养殖业等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和其他废弃物低排放。“十一五”末,所有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其污染物排放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
5.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
实行测土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生物农药的使用比例,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水综合治理和废物达标排放,特别是沙溪等流域畜禽养殖场,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评价认证,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四)合理利用水资源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科学的用水指标体系,加强流域、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实行对取水、用水定额的监督管理,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深化水价改革,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推动节水灌溉的发展;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健全节水体制,建立起全社会节水的长效机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可持续利用。
1.合理调配水资源
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市主要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建立高效、协调的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水资源功能区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保持水资源供需平衡,保护水环境;加快蓄水调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强以水利、防汛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水务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有效地提供水资源信息服务。
2.节约用水
——工业节水。按照“以水定供、以供定需”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审批高取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器具及污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强化节水管理,改造传统用水工艺,使重点耗水行业及产品的单位耗水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抓好火电、纺织、化工、造纸、钢铁、啤酒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采取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实施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加强取水定额管理,发展节水型产业和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污水处理和回用水平。
——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高灌溉工程配套水平。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改革,改进灌溉技术,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实现传统农业向节水型农业的转变。到201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4.2万亩,农业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0以上;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4.2万亩,农业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
——城市节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引导居民使用节水器具;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至2010年,全市城市和县城非居民计划用水率从现有的50%提高到70%,重要城市公共设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从现有的20%降低至15%。
3.中水利用
在火电、纺织、石化、造纸、钢铁、啤酒六大耗水行业全面推行中水回用;在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厕所冲洗、冷却补充用水等方面,大力推广使用中水;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中水回用;加快制定相关政策,确定中水使用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培育中水利用市场;积极开展中水利用试点,建设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的研究,加快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编制。
4.水资源保护
实施防、治结合,保护水资源。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建设。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良性循环。推进绿水工程建设,县级河区段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一些生态脆弱的河流或生态严重破坏的河流得到有效修复和治理。重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和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五)循环型农林产业建设
积极推动全市农林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立体循环种养模式,走农业产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发展道路,围绕“特色经济圈”建设,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循环农林系统。大力推进循环型农业园区的发展,根据农业产业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原则,使循环型农业园区成为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窗口。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大力开发和鼓励使用低污染、无污染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促进循环型农林经济发展
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抓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推广生态农林产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建设覆盖全省、专业高效、布局合理的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监控体系。
优化农林品种配置和种植结构,改善种植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林资源多层次循环利用、提高农林资源综合利用率。
主动对接国家、福建省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加强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材林的建设。在继续保持林产工业支柱产业地位的同时,巩固森林覆盖率。加快林业产业集群建设,延伸林业产业链。以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为核心,积极引导配套互补的企业集聚,建立起“森林资源——木(竹)加工——剩余物利用——森林资源”不间断的良性循环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
改进畜牧饲养方式,倡导立体生态养殖模式,综合整治养殖污染,确保2008年底前全市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达标任务。促进规模养殖污染物的加工利用,促使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散养户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大力推广“猪——沼——果”等模式,治理散养污染,鼓励建设沼气池,“十一五”期间全市沼气池新建总量4.5万户。
建立和支持循环型农林园区的建设
根据农业产业特点,建立现代农业园区、现代林业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生物技术园等不同特色的循环型农林园区;支持循环型农林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设施,推广应用良种良法,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信息化与机械化水平,开展教育培训和高新技术研发。在项目引进方面,优先将国家、省、市的农业投资项目安排在循环型农林园区,通过积极引导和重点倾斜,实现重大项目进园、科技成果进园、科技人才进园,促进循环型农林园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全市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加强泰宁、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指导5个省级生态示范试点乡(镇)(清流县龙津镇、将乐县余坊乡、明溪县翰仙镇,将乐县安仁乡、尤溪县汤川乡)、2个市级生态示范试点乡(梅列区洋溪乡、三元区中村乡)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六)循环型旅游区建设
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龙头,优化整合我市旅游资源,重视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旅游资源评价、预测、控制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生态与旅游的循环发展。不断开发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特色旅游产品,规范旅游服务,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拓展旅游产业空间,促进观光型旅游向观光度假型旅游转变,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以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契机,以开发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为重点,着力打造 “一带、二区、二窗口” 的旅游发展格局,即以市区为中心的沙溪滨河城市休闲旅游带,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龙头的北部山(龙栖山)、湖(金湖)、洞(玉华洞)生态度假旅游区,以客家祖地为主的西部客家苏区文化休闲旅游区,对接省会的尤溪县和对接闽南金三角的大田县两个窗口。
加快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六要素”,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加强景区景点环境的整治、保护工作,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建设,促进景区的发展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重点生态旅游区的交通干线建设规划的协调管理,有效控制旅游密度;积极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精品景区(点)。
扎实推进生态旅游胜地建设进程,着力旅游目的地建设,增强城市旅游功能,加强与周边旅游资源的合作与交流,加快把我市建成全省的生态旅游胜地。
(七)县(市、区)循环经济示范建设
建设沙县循环经济示范县。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遵循“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道路、物流、供水、排水、燃气、环卫、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依托金沙“三明机械工业园”建设新城,围绕新城建设园区,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充分释放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城市建设中重复规划、人为拆迁等浪费。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依托具有竞争力的金属深加工、生化和林产等三大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延伸拓展产业链,促进上中下游物质能量逐级传递的共生产业链的形成。注重引进资金密集、技术先进、产出高的项目。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林业加工龙头企业,注重环保治理和再生资源利用,扶持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三废”回收再利用企业,把沙县建成功能完善、良性循环的绿色工贸城市。
(八)循环型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工业园区(集中区)是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已建成7个省级工业园区、5个其它工业园区。其中一些工业园区已具备了循环经济型园区的基础条件。为此,拟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通过园区成员之间的副产物和产物的交换、能量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实现园区内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1.发展以三钢集团为主体的虚拟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三钢集团通过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已建立起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创新技术平台,配备较完善的信息交换系统,并通过与相关企业进行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充分利用“三干”和“三利用”技术,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企业副产品交换网络,基本实现了物料闭路循环。“十一五”期间,积极探索工业循环经济新模式,突破地理位置限制和行政区域限制, 依靠资源和废弃物流动关系,构建以三钢集团公司为主体的虚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发展钢铁冶金、钢铁产品深加工、建材、发电等产业,将三钢集团生产中的各种钢铁制品、矿渣、煤气、氧气、水和能量进行系统集成,实现区域的“热电联产、集中供气、余热回用”,建设区域中水回用系统,向区域内企业供应再生水,形成一个结构与功能协调的循环经济钢铁工业系统。虚拟循环经济工业园内各企业共享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通讯设备、电力输送等基础设施,在系统内达到资源、能源、投资和利润的最优化,形成钢铁物料链、气链、水链、能量链、社会服务链等循环系统。
建设我省首家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三元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
由上海复旦大学与同济大学共同编制规划,规划开发建设面积4000亩,计划分4年实施,2005年完成前期规划、征地等基础工作,当年开发1000亩,至2008年全面建成,园区功能定位为生态型、环保型、科技型工业集中区。以生物医药原料药为切入点,抓好红豆杉、雷公藤等植物药用成份提取及下游产品开发,为国内外大型生物制药企业配套,从上游产品逐步向终端产品发展,形成循环产业链。实现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和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集中处置、达标排放。该集中区建成后将成为全国第14个,福建省首个生态型工业集中区。
四、重点项目
为了保证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遵循发展循环经济“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发展”的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将建设一批重点项目。(详见三明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点建设项目表编制说明: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般为1000万元以上。
2.对发展循环经济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农林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高科技项目。
4.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推进战略,从战略的高度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组织力量,系统研究和制定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计划、实施步骤、方针政策和对策措施,开展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做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资源条件、区域和行业特点,合理调整我市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产业政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扶持循环型产业发展。制定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编制循环经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技术导向目录。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
完善配套制度和规范
完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财政信贷鼓励制度、土地许可证制度、“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和评定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绿色采购制度和相应的标准体系,从生产到消费各个领域,倡导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严格依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市、县三级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协调和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明确部门和地区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和任务,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地区和部门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协调和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分割管理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确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中介搭桥”的管理机制,在政府政策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
建立和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评价体系、统计核算制度和科学考核机制,并将其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经济核算指标能够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成本,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指标评价体系和绿色GDP指标体系。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专家系统,逐步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管理运行体制。
将“十一五”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加大约束力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建立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等循环经济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制度,实行指标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市、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等循环经济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进程,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债券融资、招商引资、金融信贷、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筹融资体系,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及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适当方式参与循环经济的建设,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和科研项目优先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预算内外投入循环经济方面的资金,集中财力建设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等支持。
拓宽发展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加强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的协调,集中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特别对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改造和建设项目,各类金融机构应给予金融支持。
(四)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建立科技支撑体系
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有选择、有重点地加大科技投入,科技开发要加强对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发展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建立起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各个层次的研究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可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加强省际、国际交流和合作,做好循环经济技术的引进工作。切实做好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科研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努力推进工业智能化,数字制造、绿色制造等高新技术的应用,不断运用先进节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经济快速增长建立在科技不断进步的基础之上。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循环经济概念和内涵的认识,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并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化为全体公民的行动。
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和技术的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促进循环经济工作的全面开展。
将国情省情、资源节约、生态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培养公众的生态意识,改变价值观念,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风气。倡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鼓励使用绿色产品,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行为,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逐步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六)完善咨询服务,构建信息支撑体系
逐步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政策、能耗、水耗等信息;开展信息查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建立废弃物资源供求信息网络,提供包括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等相关信息,抓好物质、能量和水集成软件及技术集成方法库开发与应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再生资源利用率的提高。
(七)发挥规划作用,保障规划实施
充分发挥本规划在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编制发展循环经济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把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上,并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并将循环经济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
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让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全面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