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明政办〔2006〕12号

颁布部门:三明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水污染类

颁布日期:2006-02-10生效日期:2006-02-10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4]188号)提出“2005年底前,全省各市、县均应开征污水处理费,且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用水量每立方米不低于0.8元”的目标,以及黄省长在2006年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近期,省直有关部门将对各地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我市除市区、尤溪县已完成污水处理费开征(调整)审批工作和永安市、大田县已完成污水处理费开征(调整)听证工作外,其余各县尚未启动该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确保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得以落实,现就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造福人民、惠及子孙的事业,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是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城市水价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的领导,把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目标纳入议事日程,并把实施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发展领域,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好实施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并全额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分类指导,抓紧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建设、价格部门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疏导和化解矛盾,确保污水处理费开征(调整)工作尽早完成。尤溪县应抓紧落实污水处理费的开征工作;永安市、大田县的污水处理费开征(调整)方案应尽快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各县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好污水处理费开征的听证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方案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市、县(市)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建设部门要抓紧时间,按要求提出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方案;物价部门要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抓紧做好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准备和报批工作。
  三、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各县(市)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情况(包括处理收费核定标准,实际征收标准和有关工作进度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

同地区相关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明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三明市建设局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破坏性地震的应急预案
三明市地震应急预案(已废止)
三明市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