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杭州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废止)

杭州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3-09-23生效日期:2013-11-01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0年12月31日被《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安全评价机构:


  《杭州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市场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增强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是指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评价行为、社会信誉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凡注册地在杭州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参加信用评价。

  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价内容及评价程序

  第五条 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评价行为及社会信誉。

  第六条 资质条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注册资本及固定资产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
  (三)专职评价人员有关证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在职情况;
  (五)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情况;
  (六)管理规章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建立情况。

  第七条 评价行为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评价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执行情况;
  (二)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
  (三)安全评价项目收费及完成时限情况;
  (四)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信誉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评价对象反馈意见(附件1);
  (二)监督检查及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九条 信用评价按照评价机构自评、安全监管部门复审的两级程序进行。

  第十条 信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评定工作由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每年11月份,评价机构根据《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附件2),对本年度机构信用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登记表》(附件3)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专职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本年度在杭州市承接的评价项目清单;
  (三)本年度机构或其专职人员受到的奖惩情况;
  (四)其他涉及本机构信用情况的资料。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复审采取审查书面申请材料、抽查安全评价报告、现场核查及回访被评价对象等方式进行。复审的初步结论由市安全监管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评价机构对信用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意见。市安全监管局对异议进行核实后,做出最终信用评价等级。

第三章 评价方法和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综合评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具体扣分(加分)标准按照《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信用等级按高低划分为信用优良、信用一般、信用不良三个级别,分别用A、B、C表示。
  A级:80分-100分,信用优良;
  B级:60分-79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以下,信用不良。

  第十五条 存在本办法附件2中一票否决项行为之一的,其本年度的信用等级直接确定为C级(信用不良)。

第四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六条 评价机构应将机构基本信息、资质等级、服务时限、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在“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录入备案。

  第十七条 市安全监管局应将考核评定后的评价机构信用状况、信用排名和严重失信记录等数据录入“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论可应用于评优评先、资质年审和换证审查、工商年检等活动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回访表

  2.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3.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登记表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3日

同地区相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消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办法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印发复合布加工、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7个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