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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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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府办〔2014〕56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14-06-06生效日期:2014-06-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切实解决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多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基层消防工作有待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2〕1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东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东府办〔2012〕77号,以下简称《消防“十二五”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全面优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确保火灾数量稳中有降,十万人火灾死亡率不超过0.19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切实加强政府领导。各镇街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相关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职责,组织完成《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镇街党委班子成员对挂点包片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主任为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为包片区域的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消防巡查服务队员、户管员和协管员为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亡人率超过0.19/10万或者有其它火灾形势严峻情形的镇街,由市消安委代表市政府约谈有关责任人。各镇街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和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的村(社区)进行诫勉谈话。

  2、发挥消安委统筹作用。市、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召开主任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市消安委代表市政府对镇街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市消安委应加强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各镇街消安委组织开展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影响较大的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报市消安委备案。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涉及本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根据本系统、行业的特点,对监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每半年组织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情况报市消安委备案。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筹,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市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的指导;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对辖区有关单位和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督察部门要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切实强化火灾预防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要按照“抓一化创五网”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相关经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要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借助物联网、云平台,建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6月份,南城、厚街、石碣、常平、凤岗、麻涌等6个镇街要先行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9月份其他各镇街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市消安委分别组织进行验收。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固化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5、抓好火灾隐患重点整治。一是抓好重点场所整治。持续开展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违规住人场所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场所内住宿人数不得超过3人(含3人),对于住宿2人以下(含2人)的,要落实物理分隔、技防改造、逃生疏散等措施。推广使用电气火灾防控装置,有效预防电气火灾发生。推行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出租屋日常监管。加大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确保消防安全。二是抓好重点地区整治。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地区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治,确保年底顺利通过省、市政府验收,实现摘牌销案目标。未在规定时限内摘牌的,年底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抓好重点时段整治。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间段要加强火灾形势研判,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发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元旦、除夕、元宵等节日部署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6、开展违章既有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政府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教育、卫生、国土、规划、住建、安监、工商、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对主管行业内的违章既有建筑开展排查整治,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同时采取“补办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措施进行集中治理。对可以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要尽快予以补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补办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对拒不改正或通过整改仍无法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7、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住建、消防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建设工程开工时间、施工进度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住建、消防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制定针对建设工地的消防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8、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分阶段组织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工作。6月2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详细统计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数量、类型及使用情况,逐一建立台账;8月20前发动各单位完成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同时每年还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工作;10月31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问题;11月份市消安委组织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验收,发现工作开展不力的,对镇街主要领导实施约谈。

  9、探索多业态物业、分租式厂房和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科学管理模式。在南城第一国际商圈开展“多业态物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试点,解决综合商业项目内多个物业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管理不顺畅、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在凤岗镇重光工业园开展“分租式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试点,解决当前工业园区内普遍存在的单个厂房由多个小型工厂分租,导致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安全疏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企业与物业、企业与企业间应急联动混乱等问题。在虎门镇开展“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试点,通过对近年来大量涌现的“家庭”、“实体经营店”、“公共建筑内设”等形式的电子商务场所开展整治,探索并建立不同类型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上述3个试点工作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适时组织在全市推广。

  四、有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年”工作。按照省“消防安全宣传年”工作部署,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市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消防宣传取得实效。2014年分季度开展“消除火患,平安家园”、“关注消防,安全生产”、“平安校园,幸福成长”、“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等主题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联合妇联开展“让家庭远离火灾”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联合总工会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平安校园”等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夯实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基础;联合文明办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志愿者建设;联合电视台拍摄火灾警示教育片或者消防小电影,并在黄金时段播放;电信、联通、移动等部门和电视台、电台、门户网站、报刊等宣传媒介免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11、深化消防教育培训。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市消防部门组织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镇街消防部门组织对镇街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各级网格员开展消防巡查服务培训,2014年要确保各级网格员全部轮训一遍。消防部门要加强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消防控制室人员100%持证上岗。

  12、打造消防主题公园及消防安全宣传示范街。按照省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2014年11月底之前,每个镇街至少建立一条消防安全宣传示范街,南城、长安、虎门、石碣、常平、凤岗和中堂等镇街要建立一个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或者消防文化广场,各镇街要按照省出台的工作标准,因地制宜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消防安全宣传平台,创新消防宣传形式。

  五、全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13、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广东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将特种装备维护保养经费、消防员职业健康体检经费、新兵集训经费、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上级关于合同制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保障要求,结合消防高危险性职业特点,提高消防文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

  14、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落实《消防“十二五”规划》,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各镇街经济发展不平衡、车辆装备配备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经费投入,按标准补齐欠缺装备,同时加快消防车辆装备的更新换代和优化升级,解决目前我市消防车辆存在的超期服役、性能不良和结构失衡等问题。

  15、推进消防队站建设。针对当前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建筑物坍塌、化学危险品等灾害事故多发,探索建设设置有高层和地下空间、化工装置、油罐、烟热等火灾模拟训练设施和建筑倒塌、深井、山岳等救援训练设施的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十二五”规划》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虎门、常平、黄江、厚街执勤分站及虎门港立沙岛特勤消防站等5个消防队站的建设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大朗、莞城、南城、麻涌、松山湖、樟木头和石碣等7个消防分站的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洪梅、茶山、谢岗消防队营房搬迁。探索推进小微型消防站建设,尽快解决消防队站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16、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按照《消防“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要做到与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确定市政消火栓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十二五”期间内城镇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各镇街要明确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和维护的部门,落实相应责任,保证达标完好率在95%以上。要广泛开展天然水源普查,并沿江河等天然水源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取水口或取水处,解决市政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

  六、切实加强灭火救援力量建设

  17、建立火灾应急联动机制。要建立政府牵头,应急、“三防”、公安、消防等部门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以及工作职责,确保发生火灾时各司其职,最大限度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区域网的建设和兼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完善值班和指挥调度制度,实现消防大队接警通讯室与每一个村(社区)兼职消防队的通讯畅通,提升兼职消防队的管理、训练水平。

  18、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街常规消防站、执勤分队人数不符合《广东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的,要2014年底前,通过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方式予以补齐。松山湖管委会、大岭山镇政府要依托现有消防执勤力量推进高速公路专业消防站建设。加快研究建设轨道消防站,争取在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前建立轨道消防站。创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成立“专职消防队指导中心”,从“招、录、考、训、管、用”等方面对全市专职消防队伍进行统一指导;加强基层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推进为基层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增配消防文职人员工作,探索建立消防文员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19、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消防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尽快完成市公安消防局119消防接处警子系统及外围设备升级建设工作,接入市公安局110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全面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数据库对接。加快推进市公安消防局GIS与市公安局PGIS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完成市公安消防局图像综合平台及语音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在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增设视音频会议系统工作,全面实现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和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系统的语音、图像、数据互联互通,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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