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保证其合法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局对近年来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专项工作已结束,与现行工作不符合、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废止。现宣布废止文件12份。
附件:市安全监管局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天津市醇基液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0〕61号 |
2 |
关于落实我市营运车辆安装全球定位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
津安办 〔2010〕39号 |
3 |
关于我市营运车辆安装全球定位系统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0〕64号 |
4 |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的通知 |
津安办 〔2011〕32号 |
5 |
关于印发《天津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2〕36号 |
6 |
关于开展悬吊作业安全生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2〕65号 |
7 |
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3〕44号 |
8 |
关于印发《天津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津安监管二 〔2010〕101号 |
9 |
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评价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
津安监管规 〔2012〕58号 |
10 |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津安监管法 〔2011〕64号 |
11 |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项经济制度的通知 |
津安监管法 〔2011〕82号 |
12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指导意见 |
津安监管法 〔2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