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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