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修正)、《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参考范本)的通知》(粤安监〔2018) 59 号)等规定,即日起,在全市冶金等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企业应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2),向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请各市(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抓好组织部署及督促指导工作。自5月份开始,于每月28日前将进展情况(填写附件3)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
附件: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参考范本)
2. 承诺须知
3.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已签订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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