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安监局: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根据《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2号)、《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函》(苏水治办﹝2018﹞8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加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安监局要督促企业落实双层罐改造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作业期间安全生产制度,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施工管理规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
二、督促企业对双层罐改造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出具施工图。改造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涉及受限空间、吊装、登高、动火等特殊作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促企业不得对更换的废旧油罐、管路、固废自行处置,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处置前必须严格按照清洗、吹扫、置换、检测、分析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严禁雇佣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成品油储存装置及设施的拆除作业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四.各区安监局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流程,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引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双层罐改造,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在企业改造完成后,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更新审批流程的会议纪要》(第87号)要求,配合好牵头部门和企业做好双层罐改造竣工验收检查等相关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2号)
2.《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函》(苏水治办﹝2018﹞8号)
3. 《关于简化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更新审批流程的会议纪要》(第87号)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