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南宁市委、南宁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29号)精神,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好应急部门综合优势,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做到优化安全服务,推动在建项目尽快复工和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强化精准施策,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单位安全运行;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基层厂矿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指导服务。
三、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将于近日组织指导服务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也要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厂矿,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困难和问题。
附件:1.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组工作方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29号)
近期,南宁市大部分企业已陆续复工复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南宁市局已深入横县、良庆区、高新区等7个县(区)和3个开发区,针对医疗器械、消杀消毒、防护用品等42家重点物资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市局决定再组织6个服务指导组,深入县区、开发区以及陆续复工复产的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指导服务覆盖面,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服务内容
(一)企业复工复产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29号)的要求,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等。
(二)指导帮扶企业情况。重点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进行指导帮扶,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要求,优化项目安全审批服务,推动在建项目尽快复工和新建项目尽快开工;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加强安全指导服务,推动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
二、指导服务时间
3月中上旬。
三、指导服务组组成及分工
综合指导组组长由南宁市应急局局长担任,5个调研指导组组长分别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从各相关科室及南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
综合指导组:负责随机对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开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5个调研指导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组 长:黄展邦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陆启鹏 局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杨 懿 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周红阳 局综合协调科科员
第一组:负责上林县、邕宁区应急局,高新区安监局
组 长:甘泽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伟雄 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张 雨 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第二组:负责马山县、经开区、江南区应急局
组 长:蓝锦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文毅局副调研员
成 员:谢红果 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科长(联络员)
韦 伟 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工作人员
第三组:负责横县、良庆区、兴宁区应急局
组 长:李树卓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董顺局副调研员
成 员:隆桂阳 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桂朝仙 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第四组:负责隆安县、西乡塘区、武鸣区应急局
组 长:廖绍帮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黄启敏 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黄世忠 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第五组:负责宾阳县、青秀区应急局,东盟经开区安监局
组 长:吴运强 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成 员:姜碧松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联络员)
李 昱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副科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指导服务工作,主动与指导服务组对接联系,确定具体行程,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指导服务工作结束后,各指导服务组要向当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反馈指导服务工作情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书面报送指导服务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
(三)各指导服务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四)各县(区)、开发区也要结合实际,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落实疫情防范措施,及时指导服务辖区企业,推动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覆盖,严防疫情扩散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