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全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普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预防
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但依然复杂严峻,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政府领导对《省防疫指挥部综合专家组法律服务组关于依法治疫及疫后复工复产的相关法律建议》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为夺取和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二、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活动
(一)组织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两微一端一网”普法宣传作用,持续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省应急厅要在湖北日报、湖北应急管理杂志、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应急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项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宣传。
(二)结合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每年开展的“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对常识。
(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省应急厅要联合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单位认真组织举办2020年度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竞赛内容,通过普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四)结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宣传。各地要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作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以创建工作推动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居民突发事件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
(一)推进应急普法进党校。要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平台作用,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题班学习课程。
(二)抓好干部应急培训。各地各单位要抓好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通过法治专题培训班、主题党日教育、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省应急厅要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过应急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不予发证。
(三)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教育。要督促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资格、资质培训和考核内容,使企业员工熟悉掌握相关内容,明确各类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四、组织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
省应急厅要组织好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修订工作,细化修订工作方案,确定“路线图”, 绘好“时间表” ,制定“任务书”;负责应急预案修订的有关责任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应急预案修订,确保预案符合工作实际,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督促企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