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以下简称“省安委会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了《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含4类主要清单和相关子清单),经征求意见、专项论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及时公开发布,广泛深入宣传
各市(州)要通过政府官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地方党政报刊、杂志等媒体,及时公开发布应急厅印发的参考模板(1.0版),多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让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核心要义、方法路径和工作要求,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动员矿山企业全面加快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二、抓好清单制定,加快全面推行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1号文件中的进度要求,及时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同时参照应急厅发布的参考模板(1.0版),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将清单制管理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纳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制定中,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科学指导属地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清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应做到分层分级、到岗到人,具体包括企业(单位)领导层、管理层、车间、连队、班组、一线岗位作业人员等所有企业员工。针对参考模板(1.0版)中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风险管控、应急演练”等事项,各企业要在清单制定中进一步量化明确具体组织开展的频次、内容和要求。要通过清单制管理,严格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要紧紧围绕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在借鉴参考模板基础上,对地下矿山要以中毒窒息、垮塌冒顶、爆破作业等重大风险为重点,露天矿山要以边坡垮塌滑移、高处坠落、爆破作业、外包作业、机械车辆等重大风险为重点,逐层落实管控责任,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实际控制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等)要亲自督促,总工程师要制订技术措施,安全总监要全面监督实施,推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知责履职”。
岗位责任清单要根据企业组织结构,全面制订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做到安全事项无真空、管理措施无漏洞。要在对应的岗位操作区或指定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提醒落实。
日常工作清单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专人,制订治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坚决守住重大隐患未治理完成不生产的底线。
各市(州)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中,要分级分类选一批示范企业,树立标杆,通过典型引路,形成比学赶超帮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细化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大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工作力度,通过信息化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清单管理行为,同时为清单制管理持续改进和精准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强化督导指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市(州)要将清单制管理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头号工程”,抓紧抓实抓细,全面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分类指导,精准聚焦属地重点矿山企业,今年9月底前要全面铺开。要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和清单制管理工作深度融合,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督查巡查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构建以风险辨识管控为主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缺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各市(州)要加强对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市、县应急管理局要落实专人,指导、帮助辖区矿山企业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清单。企业在清单发布实施后10日内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或咨询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廷辉
联系电话:028—86632381 16608067507
附件:
1.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
2.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