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深应急规〔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分类梳理形成包括化工企业,医药企业,加油站,油库,油漆、油墨、粘合剂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漆、油墨、粘合剂类危险化学品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等7类企业的《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详见附件1-7),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通知》调整优化的评审工作程序等规定,组织相关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其中自评报告、评审申请表格式及三级达标证书样式详见附件8-10)。执行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
2.深圳市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
3.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加油站)
4.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油库)
5.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油漆、油墨、粘合剂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6.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油漆、油墨、粘合剂类危险化学品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
7.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重点清单(试行)(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
8.深圳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自评报告格式
9.深圳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申请表
10.深圳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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