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做好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按照国家 13 部委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土壤〔2018〕41 号)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2018-202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郝凤兰
(0311-87803573 hbstrc@163.com)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吴荣霞
(0311-87803818 hbggzx@163.com)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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