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象屿保税区安监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面净化我市安全评价市场,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38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1〕43号)要求和统一部署,市应急局制定了《厦门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