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济宁、泰安、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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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济宁、泰安、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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