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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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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