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府规字〔2021〕10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21-08-31生效日期:2021-10-01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21年8月25日市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16〕8号)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继续享受伤残津贴。”

  本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出修改,重新公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苏州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