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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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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兰政发〔2021〕31号

颁布部门:兰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1-06-30生效日期:2021-06-3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兰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对兰州市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与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强化分区管控。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要求,有序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与效率。突出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精细化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区域协调、上下联动,定期评估并动态更新成果,优化成果应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兰州市生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兰州市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面形成。

  二、分区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空间(含生态保护红线)和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兰州市共划定综合环境管控单元7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9个,重点管控单元34个,一般管控区8个。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7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包括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71”为全市落地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加强空间布局约束,重点针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其他优先保护区提出正面清单、禁入要求和退出方案。 重点管控单元应从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方面,重点提出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禁入清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和治理修复要求、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利用控制要求等。一般管控单元按照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结合相关最新政策进行管控。

  三、工作要求

  (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项目选址立项、项目审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中的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成果落地应用。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要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依法予以审批。

  (三)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五年内因国家发展战略、省重大决策部署、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确需更新的,由兰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更新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部门联合、区县联动的作用。兰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评估、调整更新和宣传等工作;各区县政府是本辖区“三线一单”成果落地的实施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实施应用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兰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经费。(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强化成效评估实施结果应用,将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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