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12月22日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市防火委《关于开展“护航冬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防安字〔2021〕9号)有关工作部署,强化2022年“两节”、“两会”及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压减亡人事故和火灾火情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即将举行的2022年北京冬奥会营造安全和谐的外部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于剑;联系电话:010-55597177)
“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奥会、“两节”、“两会”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督执法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防范化解事故风险,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
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丁 胜
成员: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 凌振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 刘文举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魏吉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总队长 王 颖
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孟海亮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领导
各集团、总公司主要领导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大安全”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首善标准”,践行“两个至上”,坚决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及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工作,实现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涉奥”场馆周边区域施工现场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火情事故;确保政治核心区及涉奥场馆所在地区施工现场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或地下管线破坏事故;确保全市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
三、专项行动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底。
四、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为完成“三个确保”工作目标,结合国务院及市政府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疏整促”专项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等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大安全”理念,要抓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爆燃、防中毒、防疫情等“十防”措施,做到不发生疫情、不亡人、不塌方(陷)、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扰民、不盲目抢工“十不”要求,统筹开展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地下管线安全、停复工安全、疫情防控、绿色施工、矛盾纠纷化解等全方面、多维度安全管理,开展九大专项行动:
(一)施工现场冬施安全专项行动
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及冬奥会期间施工现场安保工作预案,施工现场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进场人员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各自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验收与执行相关要求。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悬挑式卸料平台等四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0〕360号)等文件的管理要求,对照本工程危大工程清单,逐一排查危大工程安全隐患。
三是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应认真贯彻《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是按照“施工现场预防高坠专项行动”(京建发〔2021〕345号)列出的预防高坠十项措施,持续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检查,做好高处作业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临边防护要牢固可靠并符合安全标准化相关要求,作业人员要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六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应按照《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71号)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行业部门、企业主体及社区居民的共管共治。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消防安保暨今冬明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99号)有关部署,持续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围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聚焦彩钢板、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巡查。对于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彩钢板房,要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换;对于违规用火动焊的,要坚决制止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对于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要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和办公、宿舍区域违规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的,要责令限期清理;对于值班值守力量不足或者防火巡查检查不落实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工地食堂完成“气改电”或“气改天燃气”工作,1月1日起,工地食堂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
(三)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行动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101号)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各自地下管线保护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完整、准确向施工单位移交地下管线资料,在“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发布工程信息,承担地下管线改移、保护相关费用。施工单位会同管线产权单位制定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杜绝盲目、野蛮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方案,加强挖掘作业期间旁站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无方案、无交底、无地下管线调查等盲目施工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四)施工现场停复工安全专项行动
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本工程停复工专项方案,要在春节停工前对本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状况自查,确保施工现场围挡、临边防护、脚手架、临建房屋等临时设施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停靠在安全部位并设置防攀爬措施,车辆、机械及各类用电设备要关闭电源并统一在安全区域存放,氧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分类密闭存储,严防明火靠近。春节后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有关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对安全防护缺失、破损要进行补充更换,安全管理人员要全员到岗,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律不得复工。
(五)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专项行动
按照《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京建发〔2021〕410号)有关部署,严格执行验码、测温、佩戴口罩、“1米线”、封闭管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应接尽接”“能快则快”的原则推进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加强施工现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强化生活区、办公区人员密集场所环境消杀,规范冷链食品购买渠道和购买环节管理,严禁在无资质、无卫生许可的经营者购买食品,要分批次、有组织的安排人员离京和返京,对节后返京人员逐一进行风险筛查。
(六)施工现场绿色施工专项行动
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项措施”“门前三包”和“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春节停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满眼绿”要求,对施工现场裸露土方进行全覆盖并对防尘网采取加固措施,对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暂时无法清理的要采取苫盖措施,安排人员对裸露土方覆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防停工期间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七)施工现场维稳专项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劳务款支付隐患排查的通知》(京建发〔2021〕380号)有关要求,全面摸排本项目、本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坚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有项目应在春节停工前完成清欠工作,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对“两节”、“两会”及冬奥会期间留守施工现场的工人,要提高生活保障标准,积极通过开展节日慰问、发放奖金等方式营造节日气氛,开放职工之家、组织观看冬奥会等方式丰富业余生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工人进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冬奥会、“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安排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开展日常巡查,及时上报并先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八)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作业面、材料堆放区、临建房屋、施工围挡等部位及装载机、施工吊篮、打桩机、移动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到立行立改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暂停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封闭危险区域,强化人员值守,委托第三方监测及组织专家论证等措施确保隐患不转化成事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隐患整改的组织和人员经费保障,现场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旁站职责,确保隐患整改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发现、谁复查”的原则,未经过检查单位复查或复查不合格不得销账,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涉奥场馆周边区域的工程,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
(九)建筑市场行为大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47号)有关部署,集中整治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发包行为;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转包、分包行为。
五、工作安排
活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4日)
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形成会议记录。专项实施方案和会议记录要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至施工安全管理处。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2年1月5日至2月3日)
自2022年1月5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自查自纠、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抽查同时启动。
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项目自查自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三方共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销账,严禁带隐患、带问题施工。
各集团公司要制定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在施项目的检查计划,原则上公司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对涉奥工程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本公司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问题频出的二级单位要进行内部通报,对问题严重受到市、区住建委处理的项目要约谈或撤换项目负责人。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在监工程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施工现场开展不定期的执法抽查工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总队进行处罚。
(三)决战决胜阶段(2022年2月4日至3月15日)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成果,对照安全隐患台账逐一核查确保全部销账,强化人员在岗和安全责任落实,对危大工程和消防重点部位实施死盯死守,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加大留京人员生产和生活保障力度,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及时上报并先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集团公司要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对问题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责令停工,隐患未消除一律不得复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在此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火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大处理力度,同时对事故单位的上级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2年3月16日至3月底)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使命担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落实,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检查计划,强化人员和资金保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在行动开展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通报力度,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会同属地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采取罚款、通报、约谈企业负责人的基础上,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市场信用记分力度;对涉及违规用火动焊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对责任人依法拘留。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要于每周五16时前将当周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附件:1.“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隐患台账.doc
2.“护航冬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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