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2022年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7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111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预警(2021年第8期全区岁末年初及2022年元旦假期事故防范预警)》的工作部署,切实统筹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集中整治建筑施工违法转包、现场管理混乱和赶工期、抢进度等突出问题,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土方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严格落实元旦春节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停工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对元旦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在建工地,要督促项目有关企业做好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城镇燃气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方面。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会同有关单位对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餐饮等场所抓紧安装报警装置,重点排查整治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管网设施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落实“一处一策”安全防范方案,定期进行巡查,并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规行为,确保燃气安全。要牵头会同本地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同时,强化城市供水、排水、桥梁、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各地要强化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结构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危险,房屋结构是否存在“歪、扭、斜、裂”等危险构件;在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取暖、烤制腊味等用火用电安全情况,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还需检查消防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整改。
(四)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方面。各地要扎实开展园林绿化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做好城市公园、广场、动物园等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封闭式场馆(建筑)、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大客流聚集安全,严格做好跨年夜、焰火晚会、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五)消防安全方面。各地要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健身休闲场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城镇老旧小区、物流仓储设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依法严肃处理不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的各方主体和有关人员,并加大曝光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元旦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对大型住宅小区、高层建筑、临时宿舍、养老院、大型综合体、涉疫场所、“多合一”等重点消防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村寨火灾防控。
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各类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当前,我区已出现本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12月7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密切关注本地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坚决堵漏洞、补短板,加快制定“三非”人员隔离场所建设标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切实筑牢边境疫情防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各行业用工返桂来桂人员管理,加快推进无接种禁忌人员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应种尽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元旦春节期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集中高发期,也是引发群体性、突发性等各类事件的危险期。各地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按照我厅12月22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1〕35号)要求,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把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头等大事抓好落实。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各市要严肃查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妥善协调处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信访投诉问题处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妥善化解处理信访矛盾纠纷,保障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做到案结事了,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谐稳定。
三、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制度,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必须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实施救援。
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反应快速、高效通畅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报道及群众反映的突发事件信息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要及时核查,并在事发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我厅。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2022年元旦值班表传真或发送至我厅总值班室工作邮箱。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电子邮箱:gxzjt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