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第五次对《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现予公告。
列入本名录的54个地块,不得实施任何与风险管控或修复无关的项目。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附件: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