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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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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