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VOCs治理效果,现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各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相关企业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故障和应急处置等,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日常检查
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VOCs治理设施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停运VOCs治理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不规范行为。
附件: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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