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开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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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开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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