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据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文件已通过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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