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指挥中心、应急执法总队):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应急〔2022〕31号 )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编制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精神,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编制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市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局机关年度工作整体安排等因素,科学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三)主要任务。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隐患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及相关领域,强化重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市应急局直接监管职责范围之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指导、协调、督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二、年度执法能力测算
2023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市应急局在岗在册执法人员41人,实际纳入执法检查人员总数为40人(附件1)。2023年全局总法定工作日为10000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4295日和非执法工作日4400日,确定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305日(附件5)。按照每次开展执法检查3名执法人员为一组、每组每天检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计算,全年实际能够开展执法检查435家,按照近3年执法检查平均复查率34%估算,今年能对32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00家,一般检查企业125家。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2023年,安排对200家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其中,市应急执法总队检查145家,基层基础处检查25家,危化处检查20家,审批处检查10家。重点检查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以及市应急局直接监管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检查计划见《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计划》(附件2)。
(二)一般检查。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在市应急局直接监管行业领域范围内,随机抽取125家单位开展一般检查。其中,市应急执法总队检查48家,救援预案处检查18家,基层基础处检查25家,危化处检查20家,审批处检查10家,宣培处检查4家。具体检查计划见《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一般检查(随机抽查)名录库》(附件3)。
(三)检查事项。2023年监督检查事项,以市应急局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年度执法工作重点要求,梳理形成《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4)。
(四)其他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属于其他执法活动,由各牵头处室单独制定执法计划。
四、监督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确保执法任务全面完成,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重点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推进源头管控关口前移,精准防控整治安全风险;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大检查、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提高执法精准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准确运用执法文书,及时填报执法信息,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严格执法。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自觉排查整改隐患。
附件:1.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2.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计划
3.2023年度市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一般检查(随机抽查)名录库
4.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关于2023年度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计划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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