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接收举报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投诉信息,提高举报投诉处置效率,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现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网络渠道
1.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首页点击“投诉举报”链接;
2.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应急管理”,底端点击“政务服务”中的“举报投诉”;
3.手机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企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4.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首页点击“安全生产举报”;
5.微信搜索小程序“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点击“我要举报”。
二、电话渠道
拨打省级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0531-12345)。
三、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邮编:250014。
四、现场渠道
接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
如需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直接接收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信息的渠道。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