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建设背景。
1.城市概况。
荆门市地处湖北省中部,北接襄阳市和随州市,西靠宜昌市,东临孝感市,南与荆州市、潜江市、天门市接壤,下辖1县、2市、4区,常住人口260万,是华中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鄂中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目前正全力打造湖北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荆门市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具有比较完整产业门类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是湖北省规模最大的汽车轮胎、汽车玻璃、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生产基地。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0.96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73元、同比增长5.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9.0%、13.7%和2.0%,工业经济总量连续5年稳居全省第四。
3.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荆门市拥有11个“国字号”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4A级景区,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人均可用水资源高出世界平均水平50%以上;节能减排降污成效显著,是全省唯一的省级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市。近年来,全市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61家,5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中部地区同类城市新农村建设排头兵。
(二)建设基础。
1.工作基础。
2022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量约220万吨,市内企业回收利用量约130万吨。其中,回收利用废钢铁50万吨,电子废弃物5万吨,废旧有色金属5万吨,废塑料12万吨,废纸10万吨,废玻璃45万吨。初步建成运行高效、分类精细、渠道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回收利用模式不断创新。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模式被列为国家60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湖北长宁创投开发“小祥爱分类”应用软件,布点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回收柜逾100组,建成一批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沙洋县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垃圾分类工作,与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络平台“滴嘟回收”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常态化的上门回收业务模式。
(2)加工利用产业加快发展。构建以废弃电子电器、废塑料、废旧轮胎等高质化、多元化综合利用为主体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条,培育了荆门格林美(废旧电子产品)、湖北中硕(废钢铁回收)、湖北合得利(废轮胎利用)、湖北应强(废纸循环利用)等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且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细分领域协同发展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格局。
(3)交易规模持续提升。全市新增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掇刀区旧货市场、京山市京诚新旧货市场等,二手商品经营实体数量不断增加,交易已涵盖机动车辆、农业机械、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品类。2022年,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实现年销售收入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成为湖北省最大的再生资源交易中心。
(4)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出台《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荆门市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荆门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荆门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为全市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存在的问题。
(1)回收网络尚不健全。全市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分布不均,部分偏远乡村地区回收网点、转运能力明显不足,个别县(市)分拣中心建设相对滞后;回收网点建设水平普遍偏低,运营标准尚未统一;现有中转站及分拣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亟待提标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力度有待加强,协同效应未能充分体现。
(2)废旧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全市废旧物资按细分品类加工利用程度不够,受上游废旧物资资源供给不足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偏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纺织品等废旧物资品类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不够,导致经济效益徘徊在较低水平;部分加工利用企业沿用落后的生产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市场竞争力不强。
(3)再制造产业尚未起步。荆门格林美资源循环产业园、京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沙洋临港装备制造产业园和钟祥数控机床产业园等园区虽然具备发展再制造产业的基础和条件,但相关企业对发展再制造产业、促进生产经营绿色转型持等待观望态度,导致再制造产业成为全市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短板。
(4)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交易市场以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中相关建设用地保障不够有力;对回收利用低值废旧物资品类(如废塑料、废玻璃等)缺乏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在治理行业“散乱污”现象、严厉打击市场低价恶性竞争、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以及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重点工程和产业化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回收规范化、分拣绿色化、利用高质化、管理信息化、区域中心化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转型,为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围绕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与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需求,结合废旧物资不同类别以及在城乡空间分布状况,统筹构建跨行业协同、上下游协同、城乡间协同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的薄弱环节,瞄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中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的痛点、高值化利用途径没有打通的难点、上下游协同利用不充分的堵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提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水平和效益。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职能,以需求、供给、价格等市场手段为主,以规划和政策引导等行政手段为辅,进一步激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着力突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工程化、产业化推广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政策、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整体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示范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成。科学规划、建设完善“点收集—站转输—中心分拣”的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城区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覆盖。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品类和方式更加丰富,交易过程更加规范便利。在农业机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领域实现“零突破”,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监管规范、国内一流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典范城市。
序号 |
项目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责任单位 |
1 |
绿色分拣中心数量(个) |
— |
≥5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
2 |
中转站数量(个) |
— |
≥56 |
市商务局
市城管委 |
3 |
规范回收网点数量(个) |
440 |
≥440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
4 |
智能分类交投设施/点(个) |
120 |
≥560 |
市城管委 |
5 |
可循环快递包装设施(个) |
2000 |
≥8000 |
市邮政管理局 |
6 |
废旧物资回收量(万吨) |
200 |
≥300 |
市商务局 |
7 |
主要废旧物资回收率(%) |
96 |
99 |
市商务局 |
8 |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万吨) |
130 |
≥240 |
市经信局 |
9 |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个) |
1 |
≥1 |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10 |
二手商品重点经营企业数量(个) |
4 |
≥10 |
市商务局 |
11 |
再制造企业数量(个) |
/ |
≥1 |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
12 |
政策性文件制定起草 |
/ |
/ |
市发改委 |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加快构建分级回收网络体系。坚持以便利居民交售废旧物资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回收、中转、分拣等设施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由社区(小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重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县(市、区)分拣加工中心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废旧电子电器、废纸、废塑料、废轮胎、废玻璃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范行业运营管理,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2.全面推进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要求,重点推动建成5座集多品类废旧物资分选、加工、预处理、存储、集散、交易为一体的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其中,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及沙洋县各1座,提高分拣中心分选加工技术水平,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一体化发展。鼓励引导市内电子废弃物、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纸等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技术先进的专业性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3.重点实施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坚持“大分流、小分类”原则,每个重点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1个中转站,建立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转运体系,推动废旧物资中转站与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协同选址、并址建设,完善中转站废旧物资预处理、生活源可回收物暂存等功能设置。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条。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管理,加强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合理路权保障,确保废旧物资回收“日收日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
4.规范化建设改造回收网点。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要求,改造提升现有回收网点440个,其中,中心城区265个、沙洋县100个、钟祥市35个、京山市35个、屈家岭管理区5个;建成智能分类交投设施/点560个,其中,沙洋县50个、钟祥市20个、京山市200个、东宝区13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20个、屈家岭管理区30个、漳河新区10个。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设施共享,加快快递网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回收设施建设,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农业源废塑料集中回收试点示范,强化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5.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智能信息系统。推动传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新兴互联网废旧物资回收业务转型。依托荆门市“智慧城市大脑”系统,加快建立“一站式分类收集、一链式循环利用、一网式智慧监管”的“互联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以荆门格林美新材料公司为主体、辐射全省的“互联网+废电子电器、废旧电池”的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可追溯系统,实现生活源废旧物资全程数字化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6.规范回收行业运营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完善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实统一形象、统一培训上岗、统一收集渠道、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开票纳税的“六统一”要求,实施提标改造升级,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再生资源全品类回收、分类计量和信息报送,建立可核实、可追溯的信息台账。整治回收网点及分拣中心之间的恶意竞争乱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7.强化体系建设模式创新。支持废旧物资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经营;支持废旧物资利用龙头企业组建股份制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联合体,深度参与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逆向物流回收网络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向市内加工利用优势企业集聚,形成以加工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县(市、区)回收网点为基础、集中分拣中心为支撑、加工利用为核心的市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市供销社依托销售服务系统,做大做强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拓展回收利用新空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1.推动四大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对接市内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循环链接需求,依托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及京山、钟祥、沙洋等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础,着力推进全市四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见图1)。通过吸纳企业入园、重组兼并等方式,引导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及搬迁改造项目向基地集聚发展。推进基地内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和园区化协同发展,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用地集约化、用能低碳化、资源循环化、环保绿色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图1 荆门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格局
2.做强做优七大特色产业链。持续推动废弃电器电子、废旧电池、报废汽车及农机、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轮胎等七大产业板块高值化、多元化和资源化利用(见表2),着力提升废橡胶制新型环保超细高分子复合粉体材料、新能源电池拆解回收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利用、废旧线路板热解产物及多金属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主要再生资源品类回收利用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拓宽原材料来源渠道,实现再生资源上下游协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
表2 荆门市七大再生资源产业链
序号 |
产业链 |
具体路径 |
1 |
废弃电器电子多极利用产业链 |
支持格林美进一步扩大生产线规模,形成年回收处理废旧家电1000万台、年处理废旧线路板5万吨、年拆解处理废五金10万吨的生产规模,做大做强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加快推进格林美废旧线路板热解产物及多金属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有效回收废旧线路板中稀贵金属,提高产品附加值。 |
2 |
废旧电池梯级利用产业链 |
支持格林美钴镍锰废料回收和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进一步壮大“电池—钴镍锰—电池三元材料”循环产业链。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拆解、再生利用生产线建设,建立“废旧新能源电池—动力材料—动力电池包”循环产业链。支持金泉新材料开展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湖北雄韬科技开展全省废盐酸蓄电池收集转移和跨区转运试点建设。 |
3 |
报废汽车及废旧农机拆解利用产业链 |
支持格林美荆门集散大市场建设,建成华中地区一流的报废重型机械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集散交易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报废汽车处理线建设,构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全产业体系。依托金城再生资源产业园、京山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引导三雷重工等农机制造企业,开展农机回收、拆解、再制造相关业务,构建废旧农机回收拆解利用全产业链。 |
4 |
废旧轮胎多元化利用产业链 |
依托湖北合得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发展“废轮胎—燃料油和炭黑”产业链;积极引进废轮胎翻新、再生胶以及环保超细高分子复合粉体材料等生产项目,构建“废轮胎—轮胎翻新”“废轮胎—胶粉—高分子材料/再生胶—橡胶制品”循环产业链,促进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5 |
废塑料高值化利用产业链 |
依托湖北博韬合纤、沙洋宇杰、荆门林达新材料等重点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废塑料—塑料瓶、塑料袋”“废塑料—涤纶短纤”“废塑料—复合地板”等循环产业链,支持发展“废塑料—塑料造粒”“废塑料瓶—涤纶BCF长丝—地毯”等循环产业链,实现废塑料利用产品的多品种化与高值化。 |
6 |
废金属回收利用产业链 |
依托荆门格林美、湖北中硕等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废钢加工配送、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弹性合金新材料生产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废钢、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规模。 |
7 |
废玻璃回收利用产业链 |
支持掇刀晶昱公司、沙洋明弘公司加大废玻璃回收利用规模,利用生活源及建筑、汽车、装饰品行业废旧玻璃生产优质玻璃包装容器和浮法玻璃。鼓励沙洋明弘进一步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等产品。引进玻璃饰品生产企业,将回收的废玻璃进行晶化、打磨切割后生产高附加值、市场紧缺的微晶玻璃装饰材料。 |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1.拓展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闲鱼、回收宝等平台本地规范化发展。围绕汽车、家电、手机等重点品类,加快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打造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依托鄂中再生大市场现有二手车交易平台,完善一站式车辆检测、评估、金融贷款、售后延保等服务功能;引导鼓励二手农机流通主体入驻大市场,形成集聚化、规模化经营。建成线下二手商品寄卖店(点)试点10个,其中,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各3个,钟祥市2个,京山市、沙洋县各1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2.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制定完善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建立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推动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引进和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推广二手商品鉴定分级、市场经营管理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中再协字〔2021〕41号)要求,严格执行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为市外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3.加快培育再制造产业。以荆门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京山智能制造产业园、沙洋临港装备制造园及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园等园区为载体,围绕农业机械、数控机床、港口设备、通用航空装备等,建立旧件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产业链。依托长城汽车整车项目,积极推进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再制造产业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支持。
制定出台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完善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途径和模式。扶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优先培育“领跑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以“产学研用”模式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攻关,支持荆门格林美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建立“互联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二)保障用地需求。
强化区域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合理规划中转站、分拣中心和二手商品交易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关键项目。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用地纳入规划,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条件的设施,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盘活现有环卫中转点、市政设施场地,因地制宜建设废旧物资中转站、分拣中心。鼓励和支持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骨干企业与拥有存量厂房和土地的工业企业优势互补,实施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综合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
(三)严格行业监管。
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强化行业监管,加大巡视排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加以规范。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船)、废旧动力电池、废旧蓄电池等回收利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子电器等行为。完善废旧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提升废旧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四)强化资金支持。
统筹市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深化产融对接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采用PPP模式、国有参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作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投入。推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给予专项补助,重点支持新建回收站点、添置和更新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运营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荆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组成,建立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重点任务,加强督办考核,扎实推进辖区内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主管、属地落实、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
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纳入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重点宣传内容,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短视频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宣教中心。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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