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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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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合安办〔2023〕46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22生效日期:2023-05-22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应急管理机构,中央、省属驻肥及市属企业:

  现将《202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及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上下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为合肥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启动仪式

  5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分别组织有关单位在各自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在市视频会议室参加,安徽巢湖经开区在巢湖市视频会议室参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实际,举办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五、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1.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监管能力。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合肥应急”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平台,开展“每日一学”活动,每天推送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

  2.强化企业全员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各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大家谈、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进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会三安”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依法依规、照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增强“我要安全”的强烈愿望和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企业从业人员互动讲安全等活动,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6月底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一次专题宣讲。

  (二)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专题宣传。

  1.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进行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2.聚焦“三管三必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和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开展情况、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隐患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安全检查问责问效情况、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情况等,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

  3.聚焦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各地要集中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推动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等情况。

  4.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事迹,以及取得的工作实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着眼提升全民防灾避险能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1.参加线上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线上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乡镇、街道、社区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消防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推动企业组织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3.扩大社会面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作原创动漫、图说、短视频等系列线上宣传作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短视频平台等进行社会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和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以“一会三安”“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题,制作推出3部微动漫视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作。

  4.加强农村安全宣传。各地要依托应急广播,针对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建设开播农村安全“小喇叭”,宣传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发布安全提示,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围绕居家安全、交通安全、农机安全、防溺水等赴乡村开展安全防范宣传。

  5.开展媒体看示范活动。各地要组织主要新闻媒体深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开展舆论监督,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6.组织特色专题活动。持续发挥安徽交通广播《合肥应急之声》栏目和合肥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安全合肥》电视专栏宣传阵地作用,播报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举办摄影展;在全市选取50条公交重点线路,以LED灯箱形式进行安全宣传;依托“合肥应急”政务微信平台,开展“应急能手”有奖竞答;通过手机短信和手机通话彩屏,向公众发送安全宣传标语。

  (四)突出增强社会大众应急技能,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

  1.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企业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2.开展技能培训。企业要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练掌握岗位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技能。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等活动。

  3.开展安全体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宣教体验馆的作用,加强与企业、学校、社区等的有效联动,主动承办一批线上、线下培训和安全体验活动,从情景模拟中学习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带你走进安全体验馆”活动,通过“合肥应急”政务微信平台招募10组中小学生家庭,前往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熠能星安全文化体验馆参观学习。

  (五)持续进行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1.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2.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12350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强化以案普法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在省级以上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开展现场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地要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设置公益展板,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开展市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各地要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扩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的社会影响,拓展宣传活动覆盖面。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网络直播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制定方案,创新具体举措,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各地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发挥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的作用,在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宣传热潮。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人(附件1),于5月29日前与活动方案一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6月份每周四下午5时前报送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填报累计数据。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6月份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及电话:陈荟东,63771836;胡瑛珏,62755818。电子邮箱:hfyjzx@126.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docx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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