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虽然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继续保持下降趋势,但北京丰台、浙江金华等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5月份,本市发生各类死亡事故161起、死亡167人,比2019年同期上升15.0%和7.1%。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84起、死亡89人,比2019年同期上升27.3%和14.1%。4月29日,临港上海重型燃气轮机实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钢架倾倒造成3人死、1人重伤的较大事故;6月8日,青浦一危废处置企业溶剂回收车间甲苯投料过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本市夏季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查漏补缺。要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创新举措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工作的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
要切实认识防静电、防雷、安全阀等关键安全设施设备失效失灵对生产安全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排查,精准识别问题隐患,全面整治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油漆、涂料的生产、使用、储存、分装场所设备设施接地不规范、危险场所人员未穿防静电服装、失灵报警设施设备未及时检维修、安全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可燃、有毒、粉尘浓度报警器等处于安全投用状态,强化报警处置,深入分析报警原因,彻底消除泄漏源。要加大安全投入,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采取各项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持续深化风险研判,有效管控夏季隐患风险
针对上海夏季高温及汛期持续较长,雷电、大雨等极端天气增多的特点,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严格落实夏季生产安全各项措施,加强各环节安全管理。
(一)突出重大风险管控。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放在首位,强化领导带班值守,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制定整治责任清单,完善闭环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台风、高温、雷暴、暴雨等极端天气中,要加强巡检巡护,发现初期险情及时处置,避免后果扩大升级。
(二)合理组织安排夏季生产。夏季是安全生产人身伤害事故的高发期,企业要深刻重视,采取有效手段做好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个体防护工作,采取延长休息时间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三)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维护。企业要对所有电气仪表设备防雷接地情况以及装置和建构筑物防雷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储罐的阻火器、安全阀等部位易受雷击,需定期检查;还要经常检查防雷设施;在设备拆除检修完工后,要及时恢复防雷设施,确保工作正常。
(四)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企业要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对。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增设围堰、加高围墙、疏通排雨管沟、保证排水闸阀正常适用等措施,并做好排水机泵、应急防汛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落实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对遇湿易燃品采取严密防雨淋、防潮措施。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紧扭住防范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上海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要聚焦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大载客量车船、油气储备基地、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厂中厂”、医院学校、养老幼托机构、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针对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现场管理混乱、违规动火、层层转包、无证作业、超龄用工、违章搭建等突出问题,要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结合重大事故隐患系列判定标准,全面实施上账管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专业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一线开展“穿透式”监管执法,深挖彻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运用调度通报、警示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考核巡查、公示曝光等手段,督促落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