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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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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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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青环发〔2023〕63号

颁布部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07-11生效日期:2023-07-11

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

  现将《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通过碳普惠机制实现绿色低碳行为的价值转化,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结合青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惠企利民、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原则,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完善碳普惠管理运营体系、技术服务体系、项目场景体系、价值转化体系和试点示范体系,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建“美丽青岛”。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完善碳普惠管理制度,开展市场化管理运营和服务,开发类型丰富的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推出商业激励、公益激励等多元化激励措施,探索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减排量消纳机制,形成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试点示范,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青岛碳普惠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

  1.建立健全碳普惠管理制度。落实省碳普惠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青岛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2.设立碳普惠管理运营机构。选取基础条件好、技术实力优、参与意愿强的专业机构,承担省碳普惠管理运营青岛分中心职能,负责组织碳普惠方法学的论证评估、企业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签发备案、社会公众低碳场景和减排量的管理,以及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具体工作。

  (二)建设专业规范的技术服务体系

  3.搭建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设青岛市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减排量核算、签发、消纳和政策发布、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服务,实现与省碳普惠平台对接。广泛纳入减排项目、低碳场景和应用程序,汇集用户碳积分数据,整合可供碳积分兑换的出行、餐饮、购物、休闲等各类商业资源,建设碳普惠商城。

  4.设立碳普惠专家委员会。成立由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驻青委员、企业和科研机构专家等组成的青岛市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负责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论证评估碳普惠方法学、指导减排项目开发等,确保相关政策举措合理可行、方法学科学严谨。

  (三)建设类型丰富的项目场景体系

  5.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借鉴国内外自愿减排方法学,充分考虑普惠性、代表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因素,有序开发碳普惠方法学,规范减排量核算。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支持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与先进地区碳普惠方法学互联互通机制,为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提供基础。

  6.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以规范的碳普惠方法学为基础,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有序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统一建档入库。引导企业低碳生产经营,鼓励开发屋顶光伏、清洁取暖、固废综合利用、小型碳汇等项目,以减排量价值转化助推企业减污降碳。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交通出行、新能源汽车使用、节气节电、生活垃圾分类等降碳行动,逐步形成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个方面的低碳场景,以多元化激励措施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7.开发碳普惠应用程序。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碳普惠应用程序,规范减排量核算,与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直观、及时地向企业、社会公众展示绿色低碳行为量化数据。设计完善碳积分生成和兑换规则,持续推出碳积分兑换奖励等各类活动,吸引用户积极参与降碳行动。

  (四)建设运行畅通的价值转化体系

  8.加大商业激励力度。以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快汇聚商业激励资源,广泛吸纳商家与碳普惠应用程序对接,探索打通商业积分向碳积分转化的通道,实现碳普惠应用程序与商家相互引流的良性循环。建设碳普惠商城,提供用于碳积分兑换的数字人民币红包、手机话费、实物商品、景区门票、服务消费券等类型丰富的商品和服务,持续提升碳普惠的吸引力。

  9.加大公益激励力度。牢牢把握碳普惠公益属性,策划开展植树造林、景区巡护、绿道骑行等一系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扩大碳普惠的社会影响力。根据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参与公益活动的成就,为先进典型提供成就勋章、荣誉证书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增强企业、社会公众的成就感。

  10.加大减排量消纳力度。鼓励各类会议、赛事、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方,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网点、大型商场、星级酒店、公益机构等组织,优先认购碳普惠减排量以抵销自身产生的碳排放。组织具有社会责任感、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排放量核算、碳中和认证等服务,研究开发智能核算方法,切实降低实现碳中和的成本。

  11.创新减排量消纳机制。坚持“利企惠民”理念,依法依规探索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积极跟进先进地区关于碳普惠的政策规定,在具备条件时建立跨地区碳普惠合作机制。持续探索其他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机制。

  (五)建设特色显著的试点示范体系

  12.结合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碳普惠工作。以青岛西海岸新区为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减排项目的金融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普惠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通碳普惠与政策优惠、金融资源之间的对接渠道。率先在灵山岛、中德未来城等有条件的社区推动碳普惠机制落地,打造碳普惠助力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的样板。

  13.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碳普惠工作。落实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任务要求,依托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支持龙头企业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领域开发特色碳普惠方法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发快递包装、废金属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碳普惠应用程序,为低碳生活提供激励措施。

  14.结合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碳普惠工作。依托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面向企业和个人开设碳账户,提升全社会对自身节能减排行为的感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推出支持绿色低碳行为的融资增信优惠政策,研发与碳普惠挂钩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和服务,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低碳治理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碳普惠平台建设运营、方法学开发等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开放资源共享,立足各自职责开展专业指导,合力打造青岛市碳普惠品牌。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拓宽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公益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工作,确保碳普惠实现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管理,保障碳普惠体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碳普惠始终服务于推动全社会减排,惠及企业和社会公众。

  (四)加强宣传推广。把握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碳普惠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做好碳普惠机制的政策解读。建设碳普惠主题的环境教育基地,展示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成果,以及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层次的先进案例,营造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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