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当前,我省进入暑期高温季节,又正值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轻高温天气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高温酷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防暑降温、防疲劳作业、个体防护、用电安全、防火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可采取“抓两头、歇中间”或轮换作业的办法,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格落实40℃、37℃、35℃等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
(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及卫生工作需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气温变化,定时开启喷淋喷雾系统以降温降尘,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护棚等。
(三)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级主管部门要带头示范到工地现场做好送清凉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及时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合理安排工人休息区域。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等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夏季高温、火灾事故易发情况,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规范要求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宿舍区的防火措施,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对配电房、仓库、电焊作业等火灾易发区域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五)加强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凡地下暗挖、顶管、隧道和高温作业场所等施工,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严防中暑、中毒、窒息和坍塌事故发生。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严格执行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施工及人员安全。
(六)增强防暑降温意识。施工单位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事故警示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开展惩治惩处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本地区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工程施工企业建立夏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等情况,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重点施工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对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高温时段不停止室外作业,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停止施工、约谈通报、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有效惩治措施,严防高温中暑等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