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五带头”职责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3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聚焦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将宣传教育与精准执法同步推进,紧盯“关键少数”,强力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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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五带头”职责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3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聚焦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将宣传教育与精准执法同步推进,紧盯“关键少数”,强力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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