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现将《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省、市住建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教育培训
1.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班组、项目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常态化安全风险研判,动态更新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要点,预防灾害性天气趋势和苗头性安全问题,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事故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及安全防范。
2.重点抓好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制度,将参建各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狠抓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开展项目安全班组建设大行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组安全文化氛围。
3.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以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为目标,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数据库,严格落实新进场人员“三级教育”、班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培训教育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管理。全面推行每日班前教育视频制度,突出教育培训情况抽查,探索轮训再上岗制度,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4.多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市质安站每月收集整理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素材发至各地,各地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监管人员进行案例分析,督促辖区内各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提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的措施办法并结合“每日班前会”“监理周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5.推动全员参与打非治违。持续发挥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督促实行事故处理“一案多查”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建设、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平台和筑浔安宝手机“随手拍”,探索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平台,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形成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良好氛围。
6.严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教育培训走过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及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或问题反复出现等行为,除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外,视情况采取集中约谈、集中警示教育、曝光等多形式处理措施。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二、强化风险防控,全力开展排查整治
7.统筹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及市政管网基坑(槽)支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预防等各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始终抓好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超规模危大工程辨识不全、无方案冒险施工等严重问题,加强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环节的突出问题整治,重点突出危大工程施工前交底、施工中检查、施工后验收及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规范性管控,持续推进江西住建云平台危大工程子系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用。
9.积极探索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加强高处作业班前教育、基本防护措施、基本防护设施配置,重点抓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配戴等情况,发现使用劣质防护用品、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安全投入未达要求问题严重或反复出现的严管重罚,切实发挥“百差工地”在推动高坠事故防范化解工作中的实效,适时开展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专题交流学习活动。
10.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总结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持续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销号闭环。督促项目负责人带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监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抽查,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后不及时整改等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肃处理,深入剖析多发隐患、共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管理漏洞。
11.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压实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混乱、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易燃材料违规堆放、疏散通道占堵等问题,督促辖区内所有项目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12.规范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严格查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违规使用、安全装置失效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整治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体系不健全、检测维保不规范问题,安拆、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场履职,严禁塔吊“谁用谁指挥”、升降机“谁用谁操作”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管服务措施,全力提升管理水平
13.提升监督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在建项目监管责任清单,开展安全监督履职情况督导,对隐瞒项目、危大工程线下管理、检查次数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并抄送至属地政府及纪检部门。
14.加强安全形势常态化研判。总结近年来事故特点,结合每个时段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特点、规律,建立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深入分析辨识施工各环节主要风险点,制定有效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每季度分析通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形势,对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采取下发风险警示函、提示函、督促函等方式,督促各地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
15.积极谋划示范项目培育工作。统筹好监管与帮扶工作,规范示范项目全过程标准化评价,培育一批智慧工地建设、绿色施工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突出亮点做法,不定期组织示范项目观摩等交流活动,推广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举措和提高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持续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6.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江西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DBJ/T36-072-2023),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推进细则,分阶段实施、逐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促进企业间合作与交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并做好施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工作,努力实现2024年全市在建项目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覆盖率达到20%。
17.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强化相关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项目企业间安全管理技术交流,参与现场评审、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提高排查专业性,提升工作实效,努力实现行业自律、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和健康发展。
18.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帮扶督导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整体水平,加强市县两级业务工作交流,采取点对点方式全力做好对各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帮扶督导工作,各地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县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监管业务培训,市级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线下集中封闭培训,提升监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