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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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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应急发〔2024〕9号

颁布部门: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13生效日期:2024-03-13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应急局(部):

  《东营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东营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扎实推进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东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工作重点,同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根据省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情况,初步实现对我市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实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全力遏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宣传贯彻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抓好《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以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宣贯解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督促企业按照最新标准规范及时制(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于《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

  3.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4.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做好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宣贯和解读工作,监督指导有关企业落实相关要求。2026年底前逐步淘汰水泥企业人工清仓作业活动。

  (二)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5.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建立落实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及时、深入、彻底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检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并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确具体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前,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停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坚决停用。对存在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排查整改敷衍了事、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等情形,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

  6.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每年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整改上一年度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7.落实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事故隐患举报的问题情形和奖励标准,对员工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经查实后予以奖励,对员工在岗位职责外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举报经查实后提高奖励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机制,企业按层级对本岗位,特别是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承诺,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履职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进行承诺,对违反承诺情形的,及时调整风险等级,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8.聚力“四个专项整治”。聚焦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等重点环节,深化“四个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入口管理、过程管理、外来作业人员管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落实整改闭环销号。

  9.大力开展有限空间帮扶指导。积极推广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四位一体”的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模式,督促重点人员履职尽责,精准辨识有限空间及作业风险,专家会诊高风险作业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不断强化基础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和行业专家,带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10.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减量控大”,认真分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存储使用危化品等类型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制度管理措施和现场技术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消除隐患存量,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不断提高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1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结合上级部门出台规范标准,推动工贸企业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为核心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2024年底前根据新修订《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工贸行业规范;2025年底前根据新修订《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指导书、评估标准等制度文件;2026年底前,更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2.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组织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引导企业真建、真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水平。2025年底前分行业培养、分等级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13.实施联合激励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调、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14.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实现相关企业“应接尽接”;2026年底前形成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

  15.探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采集装置,融合企业电力大数据监测,分析识别企业明停暗开、虚假离线等异常行为,智能研判违规动火、人员超限聚集等异常情况,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6.建设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动态掌握工贸行业底数,大数据分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科学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和变化趋势,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专项整治等安全监管要求。2024年底前初步建成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平台;202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不断健全完善平台功能;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类分级、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动态管理。

  (六)规范培训考核,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7.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三年内完成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5年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题安全培训。

  18.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工贸企业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学习,纳入“晨会”必学内容,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县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

  19.提升特种作业考培质量。及时做好新修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宣贯和解读工作,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坚决推进考培分离,严禁使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场地和设备组织考试。规范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统一实际操作考评标准,积极采用实物设备考试,2024年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作业类别,以及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创伤包扎的使用等通用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全部采用实物设备进行考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建设投入大、维护成本高的考核项目至少具备实物仿真设备,全面取消以问答代替实操的考试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查询、使用管理等工作,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等部门加大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就业推介力度。

  20.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亡人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固化事故警示工作机制。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均向全市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印发警示信息;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工贸行业事故,立即组织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及时向县区印发工作提醒函,视情采取约谈、重点关注、帮扶指导等措施。及时制作发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共享视频库并动态更新,定期向各县区和有关企业推送。

  (七)严格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制定重点工贸行业领域执法标准,实施“清单化”监管执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力执法震慑。

  22.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现场+远程”执法,打造传统执法与非现场执法互为补充、齐头并进新局面,实现违法行为的快速判断、高效查处。指导市县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办理工贸企业非现场执法案例,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具备非现场执法能力。

  23.开展工贸行业执法指导帮扶。选取工贸行业“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以及工贸行业事故频发地区,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帮扶,督促属地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对重点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整改落实效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4.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行业监管处室和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每年组织对工贸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加快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短板,提高查处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提升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治本攻坚措施落地见效。要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及时解决治本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县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工贸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推动群防群治。各县区要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要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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