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264号)要求和我市近两年事故发生情况,确定2024年度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施工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铁路建设施工等);
三、制造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四、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六、矿山行业;
七、仓储业和邮政业。
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