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收藏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穗环[2015]154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财政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5-09-01生效日期:2015-09-0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污染锅炉整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资金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载相关附件
联系法宝小秘书
联系法宝小助手
86-20-2882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