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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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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北政发〔2015〕51号

颁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15-12-31生效日期:2015-12-31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关于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十届市委常委会第106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生态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友好生态秀美,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道路,我市决定就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北海特色和优势,围绕提升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地位、增强城市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目标,走新型产业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产业发展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以服务业带动为主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以量的扩张为主向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并重转变,由传统经济生产模式向循环经济生产模式转变。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优势产业逐步提升,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态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生态优势更加突出。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90%。

  到2020年,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经济主导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主导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城乡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紧扣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全面接轨“环珠江三角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坚持充分发挥北海特色和优势,围绕提升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地位、增强我市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目标,走新型产业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战略定位;依托沿海沿边开放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优先发展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临海临港先进产业,实行生态化升级改造,打造现代生态产业集群。

  (二)优化生产空间布局。

  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市政府赋予生态产业园区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权限,优先统筹安排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纳入《广西生态经济重大项目实施方案(2015—2020年)》年度计划,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生态经济鼓励类指导目录》和《北海市主体功能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北政发〔2014〕35号)的新型生态工业、新建生态产业园区项目,一律视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按照分级保障原则予以安排。优先支持生态产业园区享受低丘缓坡、工业用地上山、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利用政策。利用园区内原划拨工业用地发展重点生态产业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以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生态产业园区及其企业建设员工周转房,可纳入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环境保护和规划方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对落户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审批的要求进行建设。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实行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资源化。加快完善铁路、航道、配套路网、市政配套设施及环保综合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生态化升级改造,打造现代生态产业集群。

  三、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

  (一)推动产业循环发展。

  推动重点行业循环经济企业达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运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改造现有产业、园区,强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大力推动制糖、石油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企业竞争力。

  构建完善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以北海石化产业园和北海诚德新材料产业园为龙头,进一步延长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通过招商引资等渠道引进相关项目补充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扩大我市循环经济规模,扩大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比例。石化炼化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副产品和各种排放物,提供给下游企业进行深加工,从而形成4条循环经济产业链:1、干气→脱硫→硫酸→磷肥厂加工产品;2、LPG→碳四→三甲基戊烷→汽油添加剂;3、LPG→烯烃、异丁烷→三甲基戊烷→汽油、航空油添加剂及其他溶剂;4、直馏石脑油→预加重石脑油→高辛烷值汽油调和成分→正戊烷、异戊烷→环己烷→环己醇、环己酮及数值、石蜡油类、丁基橡胶等溶剂。镍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副产品和排放物,提供给多家新材料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深加工,从而形成3条循环经济产业链:1、余热发电;2、不锈钢冶炼→不锈钢板材、带材→不锈钢制品厂→废钢材→(返回不锈钢生产车间);3、不锈钢生产车间的废渣→水泥、微晶玻璃→装饰、结构材料、绝缘材料、化工与防腐材料、耐磨材料等。

  “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对工业园区、重点耗能企业、排污任务负担重企业的循环改造,将产生显著的效果,大大推动北海市的经济建设和生态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用现代经营理念、现代科技手段、现代组织形式推动发展生态农业,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资源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施品牌名牌战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社的带动作用,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生态农业效益。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和生态种养业,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实施甘蔗、果蔬等生态种养提升工程,发展北海特色农产品,促进农业绿色安全、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和使用生物有机肥,加强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三)加快开发生态林业。

  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持续稳定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动林业经济发展。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改造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推动公益林提质增效。促进林产品加工从低级粗放型向高级精深型转变,重点打造林纸一体化、木材深加工、花卉等优势产业。推行标准化和认证试点,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牧等林下经济,建设精品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发展林业新兴产业,打造富有北海特色的森林旅游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基地、金花茶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罗汉松种植(核心)示范区。积极发展森林碳汇经济。

  (四)积极推进生态服务业。

  把加快发展生态服务业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稳就业的战略举措,提供绿色服务,促进绿色消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制造业升级,推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加工贸易、融资租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增强服务工业和农业的能力。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推动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旅游休闲、家庭服务、健康养生、文体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增加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推进特色优势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物联网、智慧社区等服务新业态。

  (五)推动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以绿色化、生态化为指导改造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向绿色发展方向转型。加快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废水废弃物集中处理。鼓励园区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园区生产性服务专业化、社会化。

  1.建设诚德新材料园区生态化改造试点示范产业园。由多家新材料生产加工企业组成,建设诚德新材料园区生态化改造试点示范产业园,通过企业主动构建生态产业网络和循环经济产业链,制定并实施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有效措施,实现资源共享和产业共生,促进资源能源节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率。通过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联合企业型园区改造。推动北海石化工业基地生态建设。按现代石油化工循环工业链要求,加快铁山港石化基地建设,在提升油品质量的基础上,推进炼化一体化和循环化发展,以烯烃、芳烃为路径,实施“补链”项目和“延伸”项目,实现产业项目之间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耦合,围绕聚酯、多元烯烃、炼油副产品增值加工、磷化工等领域,重点发展有机化工原料、合成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制品,碳一(甲醇)化工下游产品及高分子材料。加快实施铁山港石化基地循环化改造的步伐。

  (六)打造生态示范园区。

  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北海特色的生态示范园区。打造高新技术、海洋产业为主的生态示范园区。围绕高新技术,大力推动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业等低碳产业以及海洋产业等北海特色产业。

  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

  (一)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推广先进技术,按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抓紧补建关键节点的配套管网及泵站设施。在开展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中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加快园区周边的污水处理厂泵站、配套管网及尾水排海管等工程的建设,形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综合网络。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为主的管理系统、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系统;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二)推进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非粮车用燃料乙醇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构建畅通高效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大力推进我市城市天然气管道建设步伐,继续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提高我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快建设合浦县管道天然气供应工程。建设北海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工程。优先利用南海(涠洲)油气田、终端处理厂、石油化工厂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积极促进使用电能、柴油等较清洁的能源。在民用能源中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如潮汐能、风能和太阳能等。鼓励生产企业建立起清洁生产运行机制,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生产的能源和原材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打造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绿色型企业,引领产业生态化。

  (三)构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绿色生态系统。

  牢固树立生态红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构建以山区生态林为主体,沿海防护林为屏障、自然保护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开展退耕造林种果、荒山造林,发展种桑养蚕、火龙果等产业,加快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步伐。加强森林抚育,加大树种结构调整,推进城镇、主要江河干支流及水库周围等区域的造林绿化,重点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经济林比重。加强沿海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建设海洋生态林带和海洋生态保护区,推行海水生态养殖,严格海洋倾废。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力度,拯救保护濒危动植物种和古树名木,维护生物多样性。

  (四)强化环境污染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在保护区内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加强合浦水库和星岛湖(洪潮江水库)流域,大风江、南流江、西门江、白沙河和南康江五条入海河流流域,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到2020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江河湖泊等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建立实施黄标车淘汰常态机制,推行机动车绿色标志,严格经营许可,鼓励使用、销售“国IV”标准以上新车和新能源汽车。全面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加强车辆运输防泄漏管理、吸尘式清扫、封闭清运垃圾等措施,抑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对市区煤场、料场、渣场等采取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加强对散堆码头的管理,对松散、粉末状的物料严格限制其露天堆放。在市区及近郊禁止焚烧垃圾、秸秆。推进电厂脱硫工程、糖厂煤改蔗渣工程以及陶瓷厂煤改气工程,推进化肥厂尾气治理,关闭一批小水泥厂、小陶瓷厂、小砖瓦厂、小造纸厂,大幅减少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开展农田化学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完善政策体系。

  创新财政、投资、融资、金融、价格、土地、产业、环境、运营、科技政策,建立奖惩制度。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制定年度资金筹措方案,探索设立生态经济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投资。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生态产业支持力度。对生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与治理重大项目工程包环境保护与治理重大项目工程包,优先支持争取自治区财政补贴。按照 “谁污染、谁付费” 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排污费征收,对超排严重企业实行重罚对超排严重企业实行重罚,对低排放企业减免排污费。对符合自治区生态经济鼓励类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企业新增税收给予优惠。进一步改革生态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理顺价格收费体制机制,执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惩罚性电价、生态环保资源型精深加工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燃煤机组环保电价等。建立污染物排放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差别收费政策。调整优化用地结构,重点支持和满足生态经济项目用地需求。

  (二)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创新投入机制,更好地利用政府投资、资本市场、银行信贷、保险资金、招商引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市场融资规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生态产业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债融资,支持建立生态经济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加大对生态基础设施、生态产业、环境保护与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积极申请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生态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引导现有融资担保机构更多地支持生态经济发展。加强保险创新,引进保险资金支持生态经济项目建设,对生态农业、生态林业探索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作物收益权等质押贷款。组织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吸纳一批境内外项目和资金投资生态产业。

  (三)强化科技创新。

  加强生态经济发展领域科技研发、成果推广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生态经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完善产学研结合体系,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协同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经济领域的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形成一批成果转化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按生态经济和生态建设重点方向,定向引进和培养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使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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