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宁东管委会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
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建强我区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强化应急准备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宁安监应急〔2014〕143号,以下简称《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升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建成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优势。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我区担负全国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把全国试点经验向宁夏推广,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创建我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标杆榜样,解决我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围绕“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全面建成片区(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优势。
(三)组织方式。
此次标准化示范采取“上下结合,同步推进”的方式,由自治区、市、县(区)分别选定企业组织开展。担任自治区级示范企业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国电英力特集团、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各市、县(区)分别指定2-3家企业作为本级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区企业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02号)和《标准》的要求。
二、标准化示范内容
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要点:
(一)基础管理到位。示范企业必须做到“六有”:有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有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有配套的应急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有规范的教育培训、训练演练计划(方案);有齐全的应急物资器材。
(二)队伍建设规范。按照《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经常工作制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应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大纲》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落实“四个坚持”,即:坚持把应急救援专业教育训练作为经常性中心工作;坚持把安全风险和隐患巡查、确认、督导作为经常性重点工作;坚持把应急救援准备作为经常性核心工作;坚持把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处置、安全风险急救和安全生产规程教育培训作为经常性工作职责。
(三)预案体系完善。示范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和《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深化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6〕32号)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应急预案科学化、人性化、实战化。综合应急预案要重点突出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风险描述和责任管理、信息报告和预警管理、应急响应和处置管理、保障方法和保障管理等内容,要使改革后的综合预案既能发挥在企业预案体系中的统揽作用,又能规范和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专项应急预案要坚持“一事一案”原则,突出预案的规定性、操作性和针对性。要严格按照“风险判断结论、处置决心措施、力量编成任务、各类保障和组织指挥”的框架结构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要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和先期处置这一核心要素,按照“一岗一责、一人一卡”的要求,实现全员持卡上岗和重点岗位有“岗位现场操作(处置)卡”标示标牌。
(四)训练演练经常。各示范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宁安办〔2017〕87号)要求,本着“训为战、练为战、演为战”的思想,加强应急队伍、装备、人才的训练演练,着力培育提升企业的“风险预判能力、隐患预警能力、事故预控能力”。
(五)物资储备落实。各地和示范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物资器材库(室、帐),市、县(区)要建成能够满足本地第一时间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库。同时,要建成散落在社会上的动态应急物资器材台帐。企业要建成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室。同时,要与园区其他企业签定互助救援协议。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自治区制定示范工作方案,确定示范企业,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各市、县(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本级示范企业,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市、县(区)安监部门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规范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示范企业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示范情况进行自评。
(三)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对示范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考核评估方案》执行,并召开应急管理实践研讨交流会议,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各市、县(区)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使企业充分认识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清本地区本企业的差距,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要以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四个能力”,发挥“四个作用”和推进应急预案改革为重点,采取定期督导和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建立完善定期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应急准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跟踪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为确保标准化示范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各级安监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自治区安监局将建立定期通报考评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监管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市及宁东安监局于8月15日前将各市及县(区)确定的示范企业名单统一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马国明,8622078,8622000(传真)。